金晨道歉了,然后肇事逃逸找人顶包的事情就成了谣传,本人演艺事业毫发无伤,掉了的代言也主动回来了。
然而见过世面的吃瓜群众并不好糊弄,光是金晨道歉信和警方通报之间的出入,就让很多人对她的说辞产生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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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金晨社交账号里的两条视频,更是让她的道歉信显得前后矛盾,让她被质疑的点更多了。简单总结了四个疑点,大家来看看分析得对不对吧。
第一个疑点:肇事逃逸是不是真的?
根据警方通报,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是2025年2月16日,15点07分,地点是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古镇。
对于受伤情况,警方的描述是3人轻微受伤,能用“轻微”这个词,说明根本不存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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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正常情况下,驾驶员是必须等交警来了才能走的,否则就有逃逸的嫌疑。毕竟人走了,酒驾、毒驾这些就没法测了。
金晨是怎么做的呢?
她不但立刻离开了车祸现场,还大老远从绍兴打车去了上海。
根据百度地图显示,从绍兴柯桥古镇到达上海市区,驾车需要2个半小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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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金晨是因为脸部受伤了,才这么着急走,毕竟明星就是靠脸吃饭的,但她这么一走,不是留了让人质疑的把柄吗?
尤其是,金晨走了,助理还跟交警撒谎说自己是驾驶员,就更让人觉得她跑这么快很可疑了。
真不怪大家会怀疑她,实在是从她到助理,两人的行为真的让正常人都无法理解。一个急着跑,一个宁愿违法也要撒谎。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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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疑点:伤势到底是轻还是重?
警方通报明确说了,3人都是轻伤,但金晨自己的道歉信里说,她伤势较重,还用了“手术结束意识恢复”这样的字眼,很容易让人觉得她是做了需要全麻的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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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看金晨自己发布的脸部受伤照片,虽然看着挺吓人,但实际的伤口也就是在嘴巴周围而已。这种程度的伤,需要全麻来做手术吗?
麻醉的风险比伤口本身都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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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脸对于女明星的重要性,咱们就暂定她伤得真的很重。那么问题又来了!
既然伤得这么严重,为什么不就近在绍兴处理,要浪费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开车去上海?
3点发生的交通事故,两个半小时的路程,那到上海都得五点了吧,正是堵车的时候,就不怕路上耽搁太久会耽误治疗吗?
好,咱们再来自圆其说一下:去上海是因为大城市医疗设施更先进,医生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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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更可疑的问题出现了!
按金晨的说法,伤势较重,那么既然是严重的伤,是不是需要住院治疗啊?怎么也得留院观察一下吧?
可是金晨自己社交账号的两个视频吧她自己暴露了。
还记得事故发生时间吧?3月16号下午15点,到医院时间估计18点,等金晨说的“手术结束意识恢复”,怎么也得20点了吧?
可金晨却在3月17和18两天都发了在北京游玩的视频,脸上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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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条内容的发布时间是什么时候?3月17日14点。
视频发布时的IP地址是上海,但视频里游玩的场所是北京。视频录完还得剪辑,所以拍这条视频的时候,肯定比14点还早。
从北京到上海,飞机上和赶路的时间,怎么也得三四个小时吧?
也就是说,“受伤较重”的金晨,头天晚上8点(实际可能更晚)左右才做完脸部手术,第二天一早就直接去北京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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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光滑,啥手术这么神奇,能跟橡皮擦一样,当场就让伤口消失得无影无踪啊?
真有这么厉害的医生,建议金晨介绍给李亚鹏,这样成千上万的唇腭裂患者就不用一次次做手术了,金晨也会被网友们捧上天的。
哦,粉丝可能会说,视频的内容也可能是车祸之前拍的,那时候她脸上肯定是好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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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真不好意思了呢,这视频内容就是新鲜的,不是提前拍的,因为有当天的网友目击啊。3月17号当天,有网友在北京碰见了脸部完好无缺的金晨。
当时她穿的衣服,和她发的视频里的一模一样!
这两个视频完全打脸了金晨在道歉信里的说法,让她暴露更多能被人质疑的信息点,她是忘了删这两条视频吗?
所以金晨用“伤势较重”、“手术结束恢复意识”的描述方式和那张血淋淋的照片,是不是有故意夸大事实卖惨博同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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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金晨有主动跟交警承认自己才是驾驶员吗?
金晨说自己手术结束恢复意识后,觉得自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于是让助理联系保险公司撤销理赔申请。
但对于助理顶替她成为司机的事情,并没有提起。按理说,如果她真的承担了责任,最先需要做的,不就是去跟交警承认自己才是事故责任人吗?
如果她真的去坦白了,在道歉信里应该会特意强调吧?没提,是不是可以认为她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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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受伤好重”、“因为脸部受伤离开现场”、“事故1个月后被赞变美了”的热搜可是都刷屏了,勇于承担责任的热搜难道不比这些更拉好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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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并没有坦白,那肇事逃逸和找人顶包的罪名,成立吗?
哦,忘了,找人顶包这个说法不严谨,毕竟还有可能是助理非要给她顶包。
但不管助理是被逼还是主动,金晨在得知真相后没有坦白,都是有问题的吧?默认别人替自己顶包,算不算找人顶包?有没有律师朋友来科普一下?
第四点:不存在骗保,是不想还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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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里说“不存在骗保事实”的依据,是助理事后没有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是没理赔,不是没申请。
金晨自己也说了,让助理撤销了理赔申请,那么也就是说,他们最初是想要理赔来着的,并且是在助理顶包的前提下申请了理赔的。
那么,金晨让助理撤销理赔申请的时间节点,是在保险公司发现驾驶员是金晨之前还是之后?
如果是之前,那是金晨有担当,如果是之后,那性质就完全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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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狗仔的说辞是,保险公司接到理赔申请后,调取了监控,发现驾驶员是金晨而不是助理,于是直接报案了,后来金晨撤销申请,让保险公司撤案了。
如果狗仔说的是假的,那这是严重诽谤。如果金晨想自证清白,至少应该在道歉时把这件事说清楚吧?
只字不提,是忘了吗?
作者:钱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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