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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发布
《关于启用G211、G316、G346国道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等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的通告》
通告称,自2026年2月9日起,交警部门将对G211、G316、G346国道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24小时抓拍取证,上述路段大、中、小型机动车辆限速60km/h。
设备设置点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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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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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党青杨
责编:胡玥
终审:张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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