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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4656元购买了12次全屋除尘螨服务,一次未用却难退款。近日,市民朱女士向“新民帮侬忙”反映,她在一家环保科技公司购买的服务套餐因被标注为“特价单”,一开始申请退款时竟遭商家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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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初,商家回复称,“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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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手写了“特价不退”几个字,消费者认为这属“霸王条款”
朱女士告诉新民晚报记者,去年9月,她购买了一份全屋除尘螨套餐,其内包含12次服务,支付总价4656元。商家名称为襄琦(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至今一次都没使用过。我现在没有这个需求了,想要退款。”朱女士说,今年1月初,她向商家申请退款,但相关工作人员以这是“特价单”为由,回复“退不了”。
“特价商品凭什么不能退?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朱女士表示,她查看当初签订的合同发现,工作人员在合同上手写了几个字,为“特价不退”。另外,合同中还规定,一方若提出解约,要赔付对方支付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我觉得这个违约金实在过高,我一次服务都没使用过,商家尚未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服务成本(如人力、物料消耗),实际损失微乎其微,违约金比例理应适当减少。”
1月29日,记者联系到涉事商户。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后续将与消费者朱女士就退款金额继续协商,争取尽快达成一致。
对于“特价商品能否退换”问题,法律人士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退换货权利是消费者的核心权利之一,商家通过“特价”这一价格因素来限制此核心权利,属于“不合理地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因此该条款属于无效。“特价”“促销”“清仓”等销售形式,均不影响消费者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原标题:《特价商品不退?消费者除尘螨服务一次未用 却遭退款难》
栏目编辑:陈浩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夏韵 实习生 张佳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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