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3日,两部门联合印发了《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正式取代已施行7年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那接下来就这两个网络货运平台监管政策进行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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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知道原2019年《暂行办法》出台时,网络货运尚属新生业态,政策首要目标是“鼓励发展”与“包容审慎监管”,为其创造了宽松的成长环境。当然发展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业务模式复杂化与责任界定模糊、财税合规漏洞成为顽疾、数据真实性与安全挑战升级等。而新《管理办法》(2026年)的出台,是一场因时而变、因势而新的必然升级。
1、责任界定与经营性质
原规定: 明确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
新规变化: 再次强调,并新增禁止"虚构运输交易相互委托"(第十一条)
核心影响: 堵住"假承运、真撮合"漏洞。防止平台间刷单、虚构交易规避承运责任,确保平台是真实运输组织者
2、数据监测与上传义务
原规定: 要求上传运单、资金流水、车辆轨迹等数据至监测系统
新规变化:新增"单证信息"上传要求(第十四条);要求自行采购燃料、支付路费的,全流程信息也须上传(第十八条)
核心影响: 监管从"运单数据"扩展到"业务全凭证"。实现资金流、票据流、轨迹流、物资流"四流合一"穿透式监管,虚开发票、虚假抵扣空间被极大压缩
3. 运营规范与司机权益
原规定: 要求定价合理、结算及时
新规变化:新增禁止利用数据算法等收取不合理费用(第十七条);新增燃料采购需实际承运人同意(第十二条)
核心影响: 直指平台乱收费、大数据杀熟等痛点。强调平台与司机的平等契约关系,保护司机在油品采购等环节的选择权与知情权
4. 安全生产与合规要求
原规定: 要求审查车辆司机资质,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新规变化:将资质审查范围明确至"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第十条);新增零担货物安全查验责任(第十六条)
核心影响: 责任更具体,安全链条更长。平台不仅对整车运输负责,还需对零担货物的安全查验负责,责任向快递、快运领域延伸
5. 税务监管与部门协同
原规定: 要求依法纳税,记录保存交易信息
新规变化:明确涉税资料保存10年(第十八条);建立交通、税务常态化会商机制(第二十八条)
核心影响: 监管合力形成。超长保存期增加违法成本,两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监管成为常态,税务合规是生命线
6. 监督管理与信用体系
原规定: 建立省级监测系统,进行信用评价
新规变化:明确提出"信息化监测"和"差异化监管"(第二十三条);将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诚信监管(第二十五条)
核心影响: 监管更智能、奖惩更分明。基于数据的精准监管成为主流,严重违规将直接影响企业信用,形成强力约束
7. 适用平台范围
原规定: 针对"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即无车承运)
新规变化: 将"网络货运撮合平台"明确排除在外,规定其经营管理"另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核心影响: "承运"与"撮合"正式分轨监管。纯信息中介平台(如部分打车软件模式)将适用不同规则,行业分类管理更清晰
这次新规的出台,核心目的在于推动网络货运行业回归本源 —— 以服务为根基、以效率为支撑、以合规为前提实现盈利,而那些妄图走捷径、钻政策空子的投机模式,终究难逃被市场淘汰的命运。未来 3 至 5 年,合规经营将是行业不可逾越的底线,数字化转型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关键,绿色低碳则是行业前行的必然趋势,唯有坚守合规底线、紧跟发展趋势的平台,才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站稳脚跟、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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