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冤了!一审交足了证据,法官也认定真实有效,结果二审既没收新证据,也不解释为啥不认,直接推翻判决?”遇到这种事,很多人又气又无助,觉得维权到头了。其实不用慌,二审不公还有再审机会,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结合法条,讲透3个再审突破方向,帮你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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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破方向1:紧扣证据认定,援引法定再审事由
二审想否定一审有效证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要么有新证据推翻旧证,要么指出一审证据有瑕疵(比如真实性存疑、和案件无关)。要是二审两者都没有,就直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支持”,这就是最直接的再审核心理由,直接援引就能锁定核心矛盾。
二、突破方向2:核查法律适用,锁定证据审查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明确,法官审查证据,必须结合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还要公开判断理由和结果。要是二审既不分析一审证据链合理与否,也不说明不采信的原因,就是没按法定要求审查,属于“法律适用错误”,可作为再审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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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破方向3:制作证据对照表,查证程序违法
动手做一份一审、二审证据对照表,把“一审采纳、二审无视”的关键证据标红,注明一审质证记录,再调取庭审笔录。要是发现二审法官没对这些关键证据实质审查(比如没核对原件、没听质证意见)就否决,就构成“程序违法”,叠加这个事由,能大幅强化再审说服力。
核心提醒:再审关键,“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二审不认一审有效证据,不是维权终点,再审就是纠错的关键机会。记住,每一个再审理由都要结合法条和具体证据,别只说“二审不公”,要拿出实打实的依据,才能提高再审胜算。若案情复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你有没有遇到二审无视一审证据的情况?现在知道再审该从哪下手了吗?评论区说说细节,我来帮你捋突破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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