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布
苏银罚决字〔2026〕8号行政处罚决定,
瑞祥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因 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 ,
被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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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初,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变更事项信息显示,支付机构瑞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瑞祥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11500万元。与此前相比,该支付机构注册资本增加了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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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移动支付网了解,瑞祥支付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1.15亿元,旗下发行通用型商业预付卡——“瑞祥商联卡”。该公司于2011年获得支付牌照,中国人民银行准许其在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北京市四地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2024年支付业务类型调整后,瑞祥支付业务类型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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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行江苏分行、移动支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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