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9日获悉,为进一步支持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优化相关电力配套服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我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涉及电力迁改及用电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电力线路迁改、用电增容、用电业务办理及相关工作要求4个方面内容,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月3日前。
在电力线路迁改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涉及电力线路迁改的,各方应给予支持。迁改范围属于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以下统称“供电公司”)产权内的,由电梯增设实施主体或代理业主(以下统称“业主”)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免收迁改费用。迁改范围涉及其他非供电公司产权(含用户产权)线路的,按照“谁提出、谁出资”的原则,由业主向产权方提出申请,迁改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施工应由业主或产权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力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在用电增容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加装电梯申请用电的,现有变压器容量不能满足新增负荷要求时,由供电公司直接供电的小区,由供电公司免费实施增容,保障其用电需求。计量点及之前供电设施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计量点之后电力设施由业主自行委托有承装(修、试)资质的单位实施,后续由业主负责维护管理。
在用电业务办理方面,《征求意见稿》针对正式用电报装、临时施工用电、办理服务优化、用电业务变更4个环节进行了明确。
其中提到,电梯具备接电条件后,由业主向供电公司提交正式用电申请,报装时应提供《业主授权委托书》(全体参与业主签字确认)、代理业主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各区(市)县增设电梯牵头部门出具的告知承诺相关手续。供电公司受理申请后,应会同小区管理单位(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业主共同协商确定电能表安装位置;无管理单位的,由属地社区居委会确认。此外,电梯安装施工期间如需临时用电,业主可参照正式用电报装流程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供电公司应予以支持并简化办理手续。
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工程范围内需迁改的电力管线设施,各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应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同时,供电公司在实施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时,应统筹考虑未来电梯增设的用电需求,避免重复改造。
记者 吴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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