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8日,有媒体披露了一起事件。据了解,该事件是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受贿案。案件主角罗某,自2006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历任当地某学校副校长、党总支书记、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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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的受贿行为主要集中在学校食堂经营、教辅资料销售、外地学生招录、以及工程资金拨付等等。罗某与食堂经营商建立“消费返利”模式。2014年到2020年,罗某伙同该校分管食堂的安全办主任邓某某,为食堂经营商推行定餐制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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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商量后决定,按学生消费金额比例支付好处费。学生每消费15元,罗某就能拿到1元的返利。后来因为物价上涨的原因,从2019年到2020年,改为学生每消费19元才返1元。罗某在学生消费返利这方面就得到了67.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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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他还在监督检查、资金拨付等方面为经营商提供便利,收取好处费51.84万元。更不可思议的是,他还从销售的教辅资料中收取抽成,抽成的额度大约在22%,金额大概在30万。在外地招生方面,罗某依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推荐就读也收受现金30万元。甚至是校园维修项目上,罗某也不放过敛财的机会,从中获取现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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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一共受贿的金额有180多万,虽然事发之后退还了16.5万,但是仍有160多万没有追缴回来。最终罗某被判罚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款30万元,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对此,有诸多网友纷纷热议,一位网友称:“这是在孩子饭碗里扒皮!” 还有网友说,像这样的校领导,有一个算一个都应该抓起来。关于这件事情,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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