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冯秀语 编 李亦辉
1月29日,吉林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以及销售人员擅自印制含误导内容的产品宣传材料、通过朋友圈进行不实宣传,被吉林金融监管局处以以下行政处罚: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罚款40万元;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并合计罚款2万元;对李元华、张琳、禚长有、宋艳红、孙桂华、姜亚茹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共计14.5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02月07日,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999号,经营范围包括: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代理外国保险机构办理对损失的鉴定和理赔业务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38条,周边风险825条,历史风险53条,预警提醒37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