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家底买房,如果遇到烂尾,一边拿不到房,一边还被银行催还贷,这是每个遇到烂尾楼盘的家庭难以承受的灾难。
而在近日,西安碑林的一份判决为广大购房者树立了信心,也为市场上的劣迹开发商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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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息,在一起典型的烂尾楼纠纷,西安市碑林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明确判定购房者无需继续偿还房贷,且由开发商承担全部退款与还贷责任。
要注意,这并不是调解,也不是协商,而是一份判决,同时也被视为西安首例真正意义上烂尾楼双解除的案例。
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于2023年4月在西安某楼盘购买了1套期房,总价约203万,首付款约90.4万,银行贷款约112万,约定于2024年10月交房。
而就在一年之后,项目却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而停工,楼盘进入了实质性烂尾阶段,在购房者办理退房时却被告知开发商账户已被冻结,退款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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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出现了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房子无法交付,首付款也拿不回来,而房贷却必须每月不落的偿还。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烂尾楼纠纷几乎都有一个固定结局,那就是购房合同可以解除,但贷款合同需要继续履行。
因为在过去,法院通常将2份合同视为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即便是开发商违约,而仍要求购房者继续向银行还贷。
这样的结果就是让购房者陷入了钱房两空的困境。
虽然在形式上遵守了合同的相对性,但实质上是让无过错的普通家庭承担了风险。
而在这一次的案例中,西安碑林法院明确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主合同,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是从合同。
当房屋无法交付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
因此法院作出关键裁定,解除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并且开发商退还首付款,赔偿以偿还的贷款本息、利息及违约金,剩余贷款则由开发商直接向银行清偿。
最简单的概括就是,谁违约谁来承担。
可以说这一起案例的价值并不在于退了多少钱,而是其释放出来的信心。
在西安,只要符合条件的烂尾楼纠纷,法院将支持双解除以及开发商担责的诉求。
当系统性风险出现时,司法会尽可能保护弱势的一方,同时只要无过错购房者不因为开发商的经营失败买单;当此类案件后续再度出现时,可作为重要的案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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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几年烂尾风险增加的背景下,许多购房人最担心的并不是房价的涨跌。
而是钱交出去后还能不能拿回来,房子交不了责任算谁的,如果出现最坏的情况,家庭会不会被彻底套牢?
因此对于房地产这一个高度依赖信心的行业来说,这一点比任何刺激政策都更为重要。
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了一个颇为明确的阶段,政策刺激的边际效应开始显现,投资性需求逐步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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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时购买房产的群体不太会在意价格的涨跌,反而更在意对于风险的不确定性。
因此这对于或许这起案例在短时间内并不会体现其价值,但在长远来看,这正是在修复交易信心,逐步恢复市场流动性。
但是在最后要强调的是,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可以在无过错的情况下自行停贷。
在判决生效前,贷款合同仍具备法律效益,擅自断供可能面临银行起诉的风险。
最正确的方法是,一旦你购买的房产烂尾,请立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是当下风险最低,确定性最高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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