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被罚22万元,相关责任人王艳受到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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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以来,中华财险先后收到8张罚单,累计处罚金额超百万。
1月6日,因保险标的信息不真实、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中华财险船山支公司、安居支公司两家分支机构被遂宁监管分局合计罚款25万元;对2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并合计罚款2.5万元。
1月8日,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中华财险盘锦中心支公司被盘锦金融监管分局责令改正,罚款15万元;2名相关人员均被警告,各罚款5万元。
1月9日,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中华财险鄂州中心支公司被鄂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万元。
1月9日,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且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中华财险西安中心支公司被陕西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1月14日,因农险理赔支付超期,中华财险泾阳支公司被罚款22万元。
1月16日,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中华财险九江中心支公司被责令改正,相关责任人曹志雄被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1月20日,中华财险秦皇岛中心支公司及相关人员因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合计被罚28万元。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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