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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近日,大兴政府网站发布了两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主要涉及榆垡镇联合作经济联合社、榆垡村、黄各庄村、东瓮各庄村,拟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A区、B区建设,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
房屋和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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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A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拟征收黄各庄村集体土地6.3083公顷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东至京开公路,西至汇贤街,南至榆泰路,北至永兴河北路(具体以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榆垡镇黄各庄村集体土地6.3083公顷,其中耕地(水浇地)2.7505公顷,种植园用地(果园)2.5119公顷,林地(其他林地)0.74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017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3006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涉及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黄各庄村农民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涉及地上物主要为白皮松、侧柏、臭椿、构树、国槐、火炬树、加杨、柳树、毛白杨、杏树、雪松、油松、榆树等约24.60亩,补偿标准依据《北京新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非经营性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地上物腾退补偿实施方案》执行,由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榆垡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腾退补偿协议并代为支付补偿款。
黄各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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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榆垡村集体土地30.7266公顷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东至京开公路,西至汇贤街,南至榆泰路,北至永兴河北路(具体以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榆垡镇榆垡村集体土地30.7266公顷,其中耕地(水浇地、旱地)18.7271公顷,可调整(可调整果园)3.0236公顷,种植园用地(果园)2.5639公顷,林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4.4028公顷,草地(其他草地)0.219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804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847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6499公顷,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0.193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0.001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城镇、村庄)0.0556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涉及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榆垡村农民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涉及地上物主要为刺槐、金叶榆、杏树、油松、白皮松、连翘、金银木、丁香、榆树、柳树木、火炬树、泡桐、杨树、刺玫、槐树、法桐、梧桐等 899.49亩,补偿标准依据《北京新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非经营性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地上物腾退补偿实施方案》执行,由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榆垡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腾退补偿协议并代为支付补偿款。
榆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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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榆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781公顷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东至京开公路,西至汇贤街,南至榆泰路,北至永兴河北路(具体以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榆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781公顷,其中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0.3781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涉及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榆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腾退补偿。
榆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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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B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拟征收东瓮各庄村集体土地0.0200公顷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东至京开公路,西至今荣大街,南至榆盛东路,北至永兴河北路(具体以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榆垡镇东瓮各庄村集体土地0.0200公顷,其中耕地(水浇地)0.0199公顷,林地(乔木林地)0.0001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涉及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东瓮各庄村农民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搬迁腾退补偿。
东瓮各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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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榆垡村集体土地40.5157公顷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东至京开公路,西至今荣大街,南至榆盛东路,北至永兴河北路(具体以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榆垡镇榆垡村集体土地40.5157公顷,其中耕地(水浇地、旱地)15.8296公顷,可调整(可调整其他林地)1.7898公顷,种植园用地(果园)0.4842公顷,林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1.19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303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2938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1337公顷,工矿用地(工业用地)0.2179公顷,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20.10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0.1675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涉及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榆垡村农民住宅房屋。涉及非住宅房屋及附属物等腾退补偿,补偿标准依据《北京新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非经营性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非住宅房屋搬迁腾退补偿实施方案》《北京新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非经营性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地上物腾退补偿实施方案》执行,由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榆垡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腾退补偿协议并代为支付补偿款。
榆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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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榆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7697公顷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东至京开公路,西至今荣大街,南至榆盛东路,北至永兴河北路(具体以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榆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769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2.7697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涉及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榆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腾退补偿。
榆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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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兴商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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