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名女子边打电话边走路,突然感觉背后有人尾随。她连续走进两家超市试探,对方都跟了进来。女子鼓起勇气质问:“你跟着我干嘛?”对方却狡辩:“我等人。”随后匆匆离开。
近日,山东一名女子在街头发现自己被一名陌生女子尾随。她通过两次进入超市的方式成功确认被跟踪,并拍摄视频质问对方。此事引发公众对街头安全与跟踪骚扰行为的关注。值得关注的是,自2024年1月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明确将“跟踪”列为违法行为,为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一、事件经过:一场令人后怕的街头“尾随”
事发时,山东这名女子正在街上与朋友通电话。走着走着,她隐约感觉身后有人。一股不安涌上心头,她没有慌张,而是决定试探一下。
她先是走进路旁的一家超市,用余光观察。那名戴着口罩和帽子的中年妇女果然也跟了进来,两人甚至还对上了眼神。女子当时心里“咯噔”一下,但还不能完全确定。
为了进一步确认,她走出第一家超市,又进入了另一家。结果,那个身影再次出现在身后。至此,她彻底确信:自己真的被跟踪了!
女子稳住情绪,没有选择走向人少的地方,而是来到相对开阔的路边,并打开手机开始录像。她转身直面那名妇女,直接发问:“你跟着我干嘛?”对方明显愣了一下,回答道:“我跟着你干嘛?我在这等人。”女子随即指出对方的可疑行为:“我去超市你也去超市,我不走你也不走,我走你也走,你什么意思?”面对质问,这名妇女无言以对,转身快步离开。更令人警惕的是,不远处还有另一名女子在接应,两人随后一同乘车离开。
事后,被跟踪的女子回想起来仍感到后怕,后悔当时没有立即报警。她猜测对方的目的可能是偷窃,甚至可能是更危险的人口拐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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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分析:“跟踪”不再是灰色地带,现已明确定性为违法行为
此事最关键的普法意义在于:跟踪他人,现在有明确的法律可以管了!
在过去,遭遇类似情况,即便报警,跟踪者也常常以“顺路”、“巧合”为借口搪塞,导致取证难、处理难,受害者往往只能忍气吞声。然而,这一执法困境已经发生改变。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五)项明确规定:多次发送信息或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这意味着:
1. “跟踪”已被单独列出,成为明确的违法行为。 只要能够证实存在跟踪行为,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2. 取证是关键。 本案中女子的做法非常机智:通过多次进入固定场所(超市)来测试对方行为,并用手机录像记录下对峙过程。这些都可以作为指控对方跟踪的有力证据。
3. 执法有了依据。 面对“顺路”之类的狡辩,警方现在可以依据具体行为模式(如反复、持续、目的性明显的尾随)和新法条文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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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点与结论:自我保护意识与法律武器同等重要
这起事件给所有人,尤其是女性,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展示了法律进步的积极一面。
· 防范意识至关重要: 本案中女子的冷静应对堪称范本——保持警觉、主动测试(走进公共场所)、走向人多处、保留证据(拍摄)、正面质问(在安全前提下)。这些做法大大降低了自身风险。
· 要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 新法的实施,给了我们大声说“不”的底气。遇到类似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果断报警,让法律来制裁这些隐藏在暗处的骚扰者。
· 社会共治方能治本: 打击跟踪骚扰行为,需要法律完善,也需要公众提高警惕和互助意识。看到他人可能身处险境时,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或帮忙报警,共同营造安全的环境。
留给网友讨论的问题:
1. 如果你在路上怀疑自己被跟踪,你会采取哪些步骤来应对和取证?
2. 对于将“跟踪”入法,并设定处罚,你如何看待?你认为这能有效遏制此类行为吗?
3. 除了法律制裁,你认为社会和个人层面还能做些什么来预防跟踪骚扰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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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网络公开报道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进行梳理与解读,旨在进行安全警示与法律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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