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结算时常会遇到对方以各种理由要求按投标文件、最新预算、合同总价的浮率等计算,导致实际支付困难。假EPC的核心算账规则是施工总包的责任,即合同约定了什么,结算时就按约定什么结算,业主背的是施工总包的算账规则,而非合同总包的责任。
应对假EPC的3条核心策略:
模拟清单加上下浮率:投标时看似给未来结算留了口子,但实际上是按量算价,最后可能没有设计权,导致结算时业主强指挥。
业主主导策划,EPC合同能统筹,但假EPC合同却让业主天天听指令,没有设计权,采购环节由EPC统筹,业主指鹿为马,付款环节则约定为不审计不付款,导致项目陷入两难,付款现场像"死猪"。
合同是李,付款是王:假EPC最坑的是按EPC算,合同是李,付款是王,合同是李(按固定总价算)付款现场又演变成按施工总包(按总价)算,导致合同是李,付款是王的工程两头受气,项目被坑死。如果对方要求按施工总包算,则需要你承担施工总包的责任,合同是李,付款是王的工程款被按EPC算。
现场常见的3种假EPC的坑:
坑1:先干后要钱。对方以合同是EPC,签证不全、材料不合格、不认可等理由拖延付款,最终说成是你是承包商,签了合同没有履职,签证不认可。
坑2:要钱范围,业主不认可。比如将原先的范围、等级按业主意愿变更,你按原设计(你按EPC算)或按业主要求(你按施工总包算),最后业主弃坑,不认可你的范围或认可围岩等级的变化,你是总承包商,只能自认,把资料当成了你该自负。
坑3:现金流越谈越差。合同越签越大,项目进行中越发现按EPC算,合同是李,付款是王,越按理走,越容易背锅,项目变成两头受气,甚至最后按资议酬(不签不认可)结算。
3句能救命的话:
总价调整按什么规则:问清楚合同按总价调整还是按单价调整,并要求对方承诺后续是按总价还是单价,合同里必须出现"请随时足额拨付工程款"的条款,并注意其新增项(合同内容)和变更项(计量依据)是否包含在合同总价里,同时要求对方认可并转发到施工群,保留好相关证据。
假EPC不是拿钱的资料问题,而是个项目本身是假EPC,只要把合同里面总价条款、结算条款、固定总价条款、变更条款等关键条款都清晰明确地写出来,假EPC就不存在了,项目就是该走价款还算,还是价款结算,不是价款结算问题,而是项目本身是假EPC。
假EPC不是拿钱的资料问题,而是项目本身是假EPC:只要把合同里面总价条款、结算条款、固定总价条款、变更条款等关键条款都变化,把合同里面总价条款、结算条款、固定总价条款、变更条款这些合同内容变成电子版,发送到施工群,确认收到后,才是干到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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