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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开始,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开始设计第一次军衔制的军衔级别。按照当年最初的设计思路,军衔分帅、将、校、尉、士与兵。其中尉官、校官和将官各设四级(少、中、上、大),尉官最低一级少尉对应的干部是正排级,正排级以下不授军衔。
但这种军衔设计放到部队基层调研讨论时,忽然发现基层部队有十余万名正排级以下的干部。这些干部就是副排级。副排级当年在基层部队很多, 一个连队就有四五个(付排长、司务长等等)。这些副排级干部都是经过正式任命或从部队军事院校毕业的学员,在部队担任最低一级的指挥官或干部。如果他们不授军官军衔,难道还要授士兵军衔吗?
有关方面经过反复琢磨,开会研究,几番调研,最后决定找一个变通方法:在尉官军衔里增设“准尉”这个特殊军衔。
准尉是军官,但是在军官前面加了一个“预备“,定位是“预备军官”。准尉待遇跟军官一样,拿军官薪金、穿军官服装,戴准军官军衔,但不正式列入军官序列,称谓是干部。准尉属于尉官,军衔和肩章设计成一杠无星,与其它尉官的一杠多星能明显区分开。
1955年9月开始授衔时,全军大约有有11万余副排级干部被授予准尉军衔,戴上了这副特殊的领章肩章。当时有关部门明确解释了授准尉只是“临时措施”,并计划一年后的1956年底前调整准尉军衔:要么晋升为少尉,要么安排转业。
但事与愿违,部队的准尉军衔虽然开始压缩,但一直没有取消,原因是部队仍然保持相当一批副排级干部,尤其是一些两年制到军队的卫校护校毕业生,一毕业就是正排级,显然不妥;他们仍然按照副排级待遇分配到部队医疗机构。直到1962年,部队才开始慢慢压缩准尉的编制,主要措施是取消连队副排级编制,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按正排级干部待遇。
1965年全军取消军衔制的时候,当年全军11万余名准尉的副排级干部,已经压缩到了不足千人。套改行政级别时,又明确取消副排级,正排级干部全部套改行政23级以上级别。至此,副排级干部和准尉预备军官,完成了他们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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