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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云阳中学的一纸寒假托管意向书,像一枚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
“请各位认真研读,有特殊情况请私聊”——班主任的这句话,让张女士(化名)心里一沉。她看着手中的意向表,120元/天,下午4点放学,名义上的“自愿”却透着不容拒绝的意味。
这并非孤例。随着寒假临近,全国各地类似的托管服务陆续推出,而“合法吗”成了许多家长心中的第一问号。
政策依据:不仅合法,而且鼓励
答案很明确:合法,且有据可依。
丹阳市教育局副局长马俊杰的回应指向了关键文件——《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规范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苏教基函〔2025〕1号)。
这份文件背后,是更大的政策背景:
- “双减”政策明确鼓励学校提供假期托管
- 教育部多次发文探索解决学生假期“看护难”
- 从国家到地方,破解“三点半难题”已成明确方向
此次托管由“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举办,属于政府参与的公共服务,而非学校自行组织的盈利项目。意向表上白纸黑字写明“尊重学生意愿”,困难家庭费用全免——这些细节都显示了其合规性框架。
合法背后的现实悖论
然而,政策善意落地时,却与家长的日常现实产生了微妙碰撞。
“自愿”二字,何以重如千钧?
当老师那句“有特殊情况请私聊”出现在家校群中,许多家长读出了弦外之音:不参加,需要理由;参加,是默认选项。
一位不愿具名的教育工作者坦言:“学校组织任何活动,家长都担心孩子被区别对待。这种担心,让‘自愿’变得复杂。”
120元/天,贵还是不贵?
杜女士觉得“很划算”,比校外机构便宜多了。但张女士算了笔账:5天600元,相当于家庭月收入的十分之一。“说是成本价,可这个成本是怎么核算的?”
两种声音背后,是不同的家庭账本。教育局副局长马俊杰承认:“人数少,第三方机构亏本在做。”——公共服务与市场成本之间的平衡点,似乎仍在寻找中。
下午4点,谁去接孩子?
“为了接孩子,不得不请假。”张女士的无奈,戳中了双职工家庭的集体痛点。
学校考虑的是冬季天黑早、安全第一。家长面对的是雷打不动的下班时间。这一小时的“时间差”,成了公共服务与真实需求间的缝隙。
政策的温度,藏在细节里
有意思的是,在同一所学校,家长的感受截然不同。
王女士连续两年关注托管服务,去年因旅行未参加,今年果断报名。“实实在在解决了照管问题”,在她看来,这是便民之举。
杜女士家有老人帮忙接送,收费、时间对她都不构成压力。
教育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市范围内,有学校无人报名,但“考虑到有需求,还是咬咬牙今年继续坚持了”。马俊杰副局长那句“其实是想做好事的”,透着基层教育工作者在资源有限下的坚持。
超越合法与否的追问
当我们跳出“是否合法”的二元判断,真正的问题浮出水面:
- 公共服务的边界在哪? 学校应该承担多少本属于家庭和社会的看护职能?
- “自愿”如何被保障? 除了书面声明,是否需要更中立的申请渠道,消除家长的心理压力?
- 成本共担的公平性:政府补贴、家庭付费、第三方微利,这个三角关系如何更可持续?
- 弹性与人性化:能否有更灵活的离校时间,或与社区联动解决“最后一小时”难题?
写在最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寒假?
或许,我们争论的不只是托管本身,而是对假期价值的再定义。
寒假应该是“学校教育的延伸”,还是“家庭生活的回归”?是“被安排的安全”,还是“自主探索的空间”?
丹阳的实践告诉我们:政策有了,通道开了,但从“合法合规”到“合情合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需要教育部门更精细的设计,需要学校更温暖的执行,也需要社会更多元的支持系统。
当一位家长为了接孩子不得不请假,当一位老师周末加班看护别家孩子,当一位教育局长为“亏本也要坚持”而咬牙——这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托管问题,而是一面镜子,照见我们在教育转型路上的共同困境与希望。
政策可以迅速出台,但人心的适应需要时间。 在合法与合理之间,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我们需要的不只是判断,更是建设性的智慧,与彼此之间多一分换位思考的理解。
毕竟,教育的温度,从来不在文件里,而在每一个被善待的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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