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保险人因饮酒之后遭遇意外身故,保险公司通常会以“酗酒免责”这样的理由拒绝赔付。面对格式条款,专业术语以及强势的保险公司,普通家庭常常求助无门。
今天分享的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饮酒+意外死亡”引发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这起标的额80万元的意外险理赔案,正是在这样的绝境中,原告历经一审其他律师代理败诉、二审何帆律师翻盘、保险公司申请再审、高院发回重审,最终经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后,全面维持了我方胜诉判决。
这一纸判决的背后,是长达近五年的维权历程,更是法律专业与司法理念的一次深度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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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0年9月某日清晨,一位中年男子被人发现倒卧于路边排水沟内,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尸检报告显示,其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84mg100ml以上,初步鉴定为“因急性酒精中毒而致使死亡”。
家属在悲痛之余,想起该男子生前曾经投了一份人身两全保险,其基本保额为8万元,如果因为意外而身故,便能够获得10倍的赔偿,也就是80万元的保险金。
李女士悲痛之余,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了其他律师提起诉讼。不过,一审法院采信了第一份鉴定意见,认为张先生的饮酒行为不符合意外伤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定义,判决驳回了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80万元保险金索赔陷入绝境。
二审委托:临危受命,精准破局逆转乾坤
一审败诉之后,当事人历经多次转折,终于找到了何帆律师团队。接手该案件后,何帆律师并没有被既有的判决所限制,而是即刻投入到全面且细致的案卷梳理工作当中。通过反复地研读两份鉴定意见、保险合同条款以及全部的证据材料,何帆律师寻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点:
一方面,第二份鉴定意见是公安机关另行委托作出的,(结合病历、尸检照片、案情笔录等)完整资料明确地指出,张先生系“醉酒后摔跌致使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事发之时存在大雨且路滑,这一客观环境因素,“摔跌”确实是其死亡最为直接的原因,完全契合保险合同中“意外伤害”的定义。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责条款里,未清晰地列出“酗酒”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血液酒精含量的阈值等数值指标),与此同时也缺少足够的证据证明已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所以,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该免责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审庭审中,何帆律师围绕“近因原则”展开了核心辩论,指出保险纠纷的归责逻辑,与普通合同、侵权纠纷有所不同,意外险并不苛求被保险人无过错,关键在于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否为意外事件。
这个时候针对保险公司主张的“已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何帆律师提出对方提交的电子签名回执、回访问卷等证据存在诸多疑点,且无有效证据证明投保人实际收到并理解免责条款。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何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意外摔跌是张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无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支付80万元保险金。
再审风波:保险公司不服申请再审,高院发回再生变数
二审胜诉之后,保险公司对判决表示不服,向贵州省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高院在经过审查之后,觉得保险公司的再审理由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于是裁定指定贵阳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来对本案进行再审,这样一来,案件又再次陷入到了不确定的艰难处境之中。
面对高院发回再审的压力,李女士的信心受到极大冲击。何帆律师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深知再审程序的严谨性与复杂性,必须拿出更充分的证据、更缜密的法律论证才能守住胜诉成果。
深耕破局:十余页代理词+新证据,专业坚守终胜再审
再审阶段,何帆律师投入了远超以往的精力,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复盘与深化:
一是反复研读三份鉴定意见(含再审期间补充的酒精含量复检意见),梳理两份核心死因鉴定的逻辑差异,从鉴定时效性、依据充分性、程序合法性等角度,论证第二份鉴定意见更具采信力,摔跌作为死亡直接原因的事实不可动摇;
二是针对“免责条款说明义务”这一核心争议点,撰写了长达十余页的代理词,系统援引《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银保监协会监管文件,明确保险公司不仅需履行提示义务,更需对“酗酒”等模糊条款作出常人能理解的解释说明,而本案中保险公司既无有效证据证明电子签名的真实性(申请笔迹鉴定因技术原因未能得出结论,但进一步印证了签名存疑),也无证据证明实际向投保人说明过免责条款具体含义;
三是补充提交关键新证据:包括展示互联网保险投保流程回溯要求的视频证据,用以证明保险公司未按监管规定留存有效说明的痕迹;提交事发现场视频,直观地将张先生摔跌后受限的客观状态呈现出来,以此来佐证意外属性;这个时候,检索并提交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相关指导案例,以强化近因原则的适用论证。
再审庭审中,何帆律师针对保险公司的再审理由逐一回应,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举证责任分配等多个维度展开激烈辩论,始终紧扣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与 “投保人、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 的核心,逻辑清晰、论据扎实。
最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充分地、果断地采纳了何帆律师的代理意 见,认定保险公司未能拿出证据来证明其已履行了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张先生的死亡完全符合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判决维持原二审的胜诉判决,80万元保险金的给付义务终于有了定论。
至此,这场历时近五年,历经三级程序,经两次中院审理的维权战役,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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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这起案件胜诉的过程,经过一审失败,二审反转,到再审阶段,历经多次波折,耗时数年。过程,既十分艰难,又存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当事人从最初处于极度的绝望无助之中,到二审时出现关键的转机,再到再审时承受着各种压力,以及重重的考验。何帆律师团队一直秉持严谨专业的态度,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持续努力,渐渐扭转了被动的局面。他们以实际行动展现法律的强大力量,也让我们懂得坚持背后所蕴含的珍贵价值与重大意义。
在保险纠纷中,保险公司往往占据合同优势地位,而投保人、受益人的维权之路,往往面临举证难、法律适用复杂等诸多挑战。此案的成功,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更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核心价值——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搬运者,更是案件疑点的发掘者,法律逻辑的构建者,当事人权益的守护者。
每一起胜诉案例的背后,都是无数个日夜的案卷研读、反复推敲代理思路、精益求精的证据准备。只要秉持着专业,坚守着正义,即便面临着重重阻碍,也能够为当事人开辟出通往公平正义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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