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鲁迅,世人最先想起的总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文坛斗士,是笔锋如刀、针砭时弊的思想者,是课本里那个神情严肃、留着浓黑胡须的先生。可褪去这些标签,藏在“鲁迅”这个笔名背后的周树人,不过是个有血有肉、藏着诸多可爱趣事的普通人。他爱吃甜食、爱逛市集,会怕鬼也会耍小性子,对孩子温柔,对生活较真,那些散落在日记、友人回忆与乡土故事里的奇闻异事,才让这位文学巨匠的形象,变得鲜活又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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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这位以冷峻文风著称的作家,竟是个实打实的“甜食狂魔”。鲁迅的嗜甜,刻在友人的回忆里,也写在自己的日记中。在绍兴教书时,他最钟爱教友会馆对面的莫尔登糖,五颜六色的圆糖粒,四个角子一瓶,能慢慢吃一周,衣袋里也总揣着糖果,随手就能摸出一颗嚼着。留日时迷上的羊羹,回国后仍念念不忘,不惜托人漂洋过海寄来,与友人分食时还会细细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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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趣的是吃柿霜糖的经历,朋友送的河南名产,许广平告诉他这糖性凉,能治口疮,他连忙将吃了大半的糖收起来,想着留着治病。可夜里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柿霜糖的清甜,终究忍不住爬起来又吃了大半,还自我开解“嘴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不如趁新鲜吃”,这般率真的孩子气,读来令人莞尔。他还爱水果,曾在街市买了葡萄,便站在棚下急不可耐地啃,也会在深夜写稿时,一口气吃下三颗甜梨,让人为他的胃捏一把汗。就连招待客人的点心,他都有着“小算计”,男士用落花生打发,女士则奉上精致糕点,只因笑称男士们是“光盘族”,吃相太豪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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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的十余年,琉璃厂是鲁迅最常逛的去处,这位文坛大家,竟是这里的资深逛摊客。从1912年抵京到离开,他逛琉璃厂的次数多达480余次,平均下来每月都要去三四趟。每每去逛,总要先到青云阁喝杯茶,再到东升平浴池理个发、洗个澡,慢悠悠踱到琉璃厂的书肆画摊,搜寻碑帖、拓片与古籍,就连岁首的厂甸庙会,也必会去徜徉徘徊,流连忘返。他不仅自己逛,还会借着领薪水的机会,在法国面包房买两大盒奶油点心,一进门先喊“阿娘!我回来者”,恭恭敬敬请母亲先选喜欢的,再让家人挑选,最后才把剩下的留作自己的零嘴。逛琉璃厂的日子里,他还与云松阁的掌柜结下友谊,搬家后掌柜还派人来帮他在庭院里种花种树,这般市井温情,藏着他对生活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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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学过医,解剖过二十几个死人,向来不信鬼神,却有过一段“踢鬼”的趣事,成了乡里坊间的笑谈。早年在绍兴教书时,他常深夜从朋友家归来,必经一片阴森的坟地。一日月色朦胧,他远远望见坟前立着个白影,时大时小、时高时低,像极了传说中的鬼。虽是学医出身,心里也不免发慌,可骨子里的倔劲让他壮起胆子往前走,还想着要看看“鬼究竟是什么模样”。走到白影旁,他抬脚就用硬底皮鞋全力踢去,只听“哎哟”一声,白影竟化作人形逃走,还掉了一块白布——原来只是个盗墓贼。事后鲁迅笑着说“鬼也是怕踢的,踢他一脚立刻就变成人了”,这般又怕又勇的模样,与课本里的严肃先生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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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鲁迅,还是个软萌的“铲屎官”,为了一只小老鼠,竟与猫结下了“梁子”。他儿时养过一只拇指大的隐鼠,绍兴人唤作小鼠,与偷粮的大老鼠不同,这只隐鼠温顺又黏人,会顺着他的腿爬到膝髁,放在书桌上便从容游行,见了砚台还会舔吃研好的墨汁,鲁迅便把它当作传说中的“墨猴”来养,百般疼爱。他还曾为了看“老鼠成亲”,在正月十四的夜里不肯睡觉,守在床前等床下的隐鼠摆出仪仗,最后却只看到几只光身子的小鼠看到几只光身子的小鼠闲逛,满心失落。可这只可爱的隐鼠突然失踪,长妈妈告诉他是被猫吃了,鲁迅又怒又悲,从此与猫为敌,见了猫就追赶、扔石头,甚至把家里的花猫打得垂头丧气。直到大半年后才得知真相,隐鼠是爬长妈妈腿时,被她一不小心一脚踩死的,这场“猫鼠恩怨”,才以一场哭笑不得的误会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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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儿子周海婴面前,鲁迅更是褪去了所有锋芒,成了一位温柔又开明的慈父,他的教子方式,在当时也算一桩“奇事”。海婴幼时不肯上学,小伙伴堵在门口喊“赖学精”,鲁迅便拿起报纸卷成筒,假装要打他的屁股,却只是轻轻比量一下,柔声问清缘由,得知孩子气喘病发作,便立刻向老师请假,还跟小伙伴们耐心解释。他从不对孩子厉声呵斥,更不会盲目打骂,在给母亲的信里还说“打起来,声音虽然响,却不痛的”。海婴好奇拆了瞿秋白送的玩具,甚至把父亲的留声机拆得七零八落,鲁迅也从不会阻止,反而由着孩子的性子探索,这份对好奇心的纵容,也让海婴后来成了一名无线电专家。就连看马戏这样的小事,他也煞费苦心,怕深夜的猛兽表演吓到孩子,便和许广平偷偷去看,事后又特意在白天带孩子去看马术和小丑表演,弥补孩子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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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文学大家,还是个藏在民间的“收藏玩家”,较真又可爱。他痴迷于汉画像拓片、古钱币与碑帖,在北京时四处寻觅,甚至托友人从海外代购版画,收藏的拓片多达数千张,还曾计划将汉画像拓片分类刊印。他的收藏从不含糊,若是买到赝品,便会在拓片上郑重盖上“伪”字印章,一眼辨出南宋古钱是伪造品,还会在日记里特意标注,这份严谨里藏着对收藏的执念。他还是个被写作耽误的“设计大咖”,北大那枚以瓦当为灵感的校徽,便出自他之手,在没有电脑设计的年代,他凭着双手勾勒出的字体,简约又大气,成了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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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鲁迅还有许多可爱的小习惯:与人闲谈时,若听到有趣的话,会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甚至咳个不停;寄书给友人,一定要自己亲手包,嫌许广平包得不够整齐,包出来的纸包方方正正,一丝不乱;休息时从不听留声机、不散步,只是坐在椅子上翻几页书,便觉足矣。他会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也会为了一份温暖记挂一生,会用最锋利的笔写尽人间凉薄,也会用最柔软的心对待生活里的点滴美好。
这些奇闻异事,从未冲淡鲁迅作为斗士的光芒,反而让他的形象更加真实、立体。他不是高高在上的文学符号,只是个爱吃糖、爱逛摊、会怕鬼、懂温柔的普通人。正是这份藏在冷峻背后的温柔,藏在坚硬背后的柔软,让鲁迅跨越百年,依旧能被世人读懂、喜爱。原来课本之外的周树人,才是最动人的模样。#上头条 聊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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