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示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生产的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降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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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生产的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
降价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
近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到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递交的材料,申请将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挂网价格由1369元/支(不包含储运费)调整为458元/支(不包含储运费)。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2日-1月26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公布。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22日
原标题:吉林省最新通知:将大幅降价!
来源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掌上长春
这些行为,吉林省严查!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全省各地交管部门紧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严处,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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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16时许,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铁东大队执勤的民警在中央东路对过往车辆进行逐车排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为异常,民警立即上前将车拦停,对驾驶人进行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测试,该车驾驶人冯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3mg/100ml,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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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东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巡逻执法过程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根据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正在依法进一步办理中。
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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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0时40分许,姜某某驾驶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民安路附近时,因身上带有酒气被扶余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姜某某对测试结果无异议。民警依法对姜某某作出以下处罚: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
延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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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龙井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乡镇执法中队在东山街开展夜查行动,民警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面色微红,车内飘出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法定标准。民警依法对其采取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长春支队

近日,榆树弓棚镇收费站两辆无牌大货车强行闯卡驶入高速,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长春支队巡逻七大队接警后快速处置,协调固定证据、技术比对锁定涉案车辆。经查,两名驾驶人对闯卡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二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行政拘留 5 日、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9 分。
高速公路吉林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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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吉林支队巡逻二大队接舒兰平安收费站报警,一辆红头挂车冒用小型汽车 ETC 闯卡驶入高速。大队迅速上报涉事车牌并锁定车辆真实号牌吉 BS****,精准布控查获后联合执法局扣车。驾驶人张某某因套牌、超载被记 18 分、罚 7000 元,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拘 5 日,其超限违法行为已移交执法局进一步处理。
高速公路延边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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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降雪致延边高速路面湿滑,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延边支队巡逻三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时,查获吉 K 号牌小型客车驾驶员张某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对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解恶劣天气下安全带的重要性,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100 元、驾驶证记 1 分的处罚。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微信
吉林省一地专项整治“僵尸车”!
关于开展市城区“僵尸车”专项整治
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市容环境,规范停车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释放公共空间,切实解决“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资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整治对象。本通告所称“僵尸车”,是指在城区公共区域长期停放,具有车身脏污残破,轮胎干瘪,号牌缺失,多年未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特征,且超过30日未移动、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机动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主要包括以下四类情形:一是占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点,以及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学校医院周边区域的“僵尸车”。二是占用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泊位及闲置空地的“僵尸车”。三是利用废弃车辆占用公共空间进行经营、仓储、发布广告的“僵尸车”。四是占用居民小区内部通道(特别是消防通道)、公共绿地、停车位的“僵尸车”。
二、车主自行清理。请属于上述整治对象的“僵尸车”车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至2026年1月27日),自行将车辆驶离或依法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逾期未清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三、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清理。自2026年1月28日起,公安交管、城管执法、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及宁江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各街道(社区)将开展集中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辅路)及路内公共停车泊位等区域的“僵尸车”整治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行步道、公共绿地、市政设施用地等公共区域的“僵尸车”整治工作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公安交管部门协助;居民小区内“僵尸车”的排查、登记、公示工作由宁江区及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各街道(社区)负责,城管执法部门及公安交管部门协助。所有被依法强制拖移的“僵尸车”,将统一停放至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场地。
四、欢迎市民监督举报。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监督。若在上述区域发现疑似“僵尸车”,请及时联系相关责任单位,并提供具体地点、车辆特征等信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举报电话:5077110;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6822072;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6831865;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18628736789)。
松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21日
来源| 松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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