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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就《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工作依据
2015年,我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实施与学籍系统的建立使得学籍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我省基础教育整体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平也得到进一步促进与保障。2025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25〕1号),对学籍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为落实国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最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学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水平,2025年7月我省出台修订后的《细则》,通过制度优化与技术赋能,实现学籍管理全程精准、高效便捷、安全可控,为强化控辍保学、教育治理能力提升提供政策保障。
二、制定原则
《细则》共10章40条,主要分为总则、学籍建立、档案管理、转学、休学复学、跳级留级、退学辍学、毕业结业肄业、保障措施、附则。制订遵循3个方面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细则》严格遵循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注重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对于学生信息采集、日常管理等规定,均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是实用性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细则》新增“特殊教育留级”“专门学校学籍”“规范高中国际班管理”“监测跨省转入学生”“监测学生出国”等内容。简化转学证明材料,转学流程突出“只跑一次”原则,规范学籍管理工作。
三是连续性原则。我省《细则》(2015版)对规范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部分条款内容予以保留。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管理体制,厘清权责边界。确立“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学校实施”管理体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监督,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承担指导督促与具体管理职责,学校作为责任主体负责信息采集与日常业务办理,实现权责清晰、层层落实。
(二)细化业务规范,优化办理流程。《细则》系统梳理并全面细化了学籍管理各核心环节的业务规范,着力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在学籍建立与注册环节,不仅明确了普通新生的建籍依据和时限,更针对境外学生、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情形制定了具体办法。转学管理方面,全面规范申请材料与流程,精简手续、杜绝无谓证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由县级统筹安排、普通高中按条件准入的原则,同时严肃纪律要求,如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严禁人籍分离等。对于休学、复学及学籍变动,细则明确了申请审批流程与材料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不留级的前提下,为高中学习困难学生、特殊教育学生留级及学业优异学生跳级提供了合规通道,兼顾了规范性与灵活性。在毕业与学籍终止环节,统一证书发放条件和验印权限,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并明确了学籍注销时限,重申义务教育禁止退学、高中退学需审批的规定。
(三)强化权益保障,筑牢信息防线。《细则》聚焦学生核心权益,构建学籍管理双重保障机制。一是通过压实控辍保学责任,强化县区及学校动态跟踪、处置台账并及时劝返,筑牢教育公平底线。二是明确学籍信息管理安全底线,通过强化制度管理、定期更新防护措施、严控信息使用范围等机制,全面防范信息泄露与滥用,为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构筑坚实防线。
(四)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学籍管理法律责任,明确学校9类违规情形,配套制定责令改正、追究校长及学校法人等相关人员责任的处罚措施,确保《细则》刚性执行、落地见效。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网站
监制:李亚东
李开宇
审核:苑广鸿
责编:廉兴连
编辑:常麟祥
设计:毕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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