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写昨天很火的“献血车开进中学”事件,看了几篇,感觉都在说合不合法,而漏掉了更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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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县,有数所中学出现献血车进校的情况,说是“师生无偿献血活动”,活动是当地中心血站和学校合作举办的。接着采访后,学校方面回答称:献血的学生都是自愿参加,目前暂无学生反映因献血出现严重不适。
我们都知道,就算高中,要是不留级的话一般来说也只有高三的学生,可能满18岁。因此很多网民都在问这一点: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以上,你们这样干是否“合规”?
甚至连媒体们也只是简单的引用了这一句话,问的是“合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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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说一点,这不是合不合规,而是违不违法的问题。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条,来自《献血法》第十五条。很多人看到“提倡”两个字,就本能的弱化了问题,觉得只是提倡而已嘛,就算让17岁的献血了,也不违法,因为它像一条政策建议。
“提倡”,又不是“必须”。
这是很扯的,照这么玩,那整部《献血法》不知道多少要失效,那是不是找个12岁的孩子去献血也不违法?
肯定不是的。
所以,如果真让18岁以下的学生献血了,那肯定是违法的。至于产生错觉的人,是搞错主语。我给你打个括号,就清楚多了: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你把括号里的内容划掉再读一遍呢?
这就清晰了吧,它的意思是国家“提倡”你去献血,而不强制你去献血。但是范围,仅限于18周岁到55周岁之间的健康公民。
也就是说,学校要是敢让献血车开进去,然后拉着18岁以下的学生去献血,那肯定是涉嫌违法的。而不是合不合规的问题。
新闻报道后,当地官方回应了,表示:被采血的师生都是满了18岁以上,符合采血条件。
ok,这么说来,此事已经没什么问题了,还有什么可争议的呢?可评论区里的网民们,却不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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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除了满18周岁,还有另一个,“自愿”。
其实这一点现在大概率是没法再去怎样证明了,不管如何家长们也不会在事后去没事找事,那就真的是纯纯的伤敌一千自损一万。反正血已经献了,也是无偿的,你去指责这个指责那个撒泼打滚,不仅没有任何意义,反而还会让老师领导们对你的孩子反感。
简单说就是,毫无作用,还招人恨。不如紧闭嘴巴,啥也不说,极限止损。
对于家长们来说,这是没办法的事。
可我想问一问,一直强调没有踏入社会的学生,风险识别能力是不足的。也就是说,他们独立判断一件事该不该做的能力,还是没有完全成型的,比如无法充分评估行为的长期健康风险等等。这便是校园里的孩子,因此要有监护人。
那让他们献血,要不要问问监护人?
18周岁以下,法律直说了,“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讨论空间,绕开监护人,即便说自愿,那也违法。
至于满18周岁了……按理说,也是不该绕开的,因为在“风险认知”这方面,高三跟高二区别不大,都还在上学嘛。但是在法律上,的确,满18周岁了,可以不问监护人。
只不过,虽然可以不问监护人,但是在校园环境中,无法否认有权威影响存在。校长、主任、老师和学生之间,身份存在差异。且“学校”、“老师”、“统一安排”这些字眼本身就构成强心理暗示,会导致一些学生所谓的自愿,实际上是顺从选择。
这可能也是外界、网民以及媒体质疑的真正原因:由于经常性曝光出来的一些其他问题,导致家长们对学校经常使用的“自愿”,没那么大信任了。
简单举个例子,下面这是之前某地一小学“食堂统一更换餐具,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使用”后,一学生自带餐具却被食堂拒绝打饭,结果接连多天饿肚子的事情,曝光后,评论区纷纷在讨论“自愿”这两个字。
有位网友的例子很到位:我们这里校服都是自愿交钱买,但是进学校大门必须穿。你说不买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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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简单讲这么多,观点并不复杂,我个人还是比较相信那些学校不会让18周岁以下的学生去献血的,上面也说了,涉嫌违法,这代价太大了,完全没必要。
但是,在“自愿”这个原则上,即便能够自圆其说,即便家长们嘴上不说,但心里恐怕还是会出现芥蒂。
献血车,就不该开进中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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