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拟对全市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5日
二、申报主体
凡在惠州市范围内符合《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详见附件1)的单位。请全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对符合界定标准且当前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督促各单位主动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符合界定标准,也应当主动申报。经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审查核定后,确定为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申报要求
(一)对于 2025年已确定为 消防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此次无需重新申报;对于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因调整、整合或注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备案,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间内积极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积极申报,并对申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途径
请于申报时间内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递交单位所属辖区的消防救援局(大队)(详见附件3)进行申报。由辖区消防救援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单位由惠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范畴进行公示。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x
附件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docx
附件3 惠州市各县(区)消防救援局(大队)通讯名录.docx
惠州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1月22日
![]()
来源:惠州消防
编辑:邹志远
一审:韩 菲 二审:李文聪 三审:刘亚彬
![]()
![]()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