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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以为是落地窗,装修的时候却被告知是玻璃幕墙,不能私自更换。”在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三林中房樱桃苑小区,部分新入住业主在装修阶段遇到了限制——原本以为只是普通住宅窗户的外立面玻璃,却被告知涉及建筑外立面结构,属于玻璃幕墙,不能私自拆换。
这让不少居民产生疑惑:住宅楼为什么会和写字楼一样,被纳入玻璃幕墙管理?如果确实属于玻璃幕墙,为什么有人已经改装过却无人处理?如果不属于玻璃幕墙,又为何每年都有巡检,还有专门的“安全码”?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
被纳入管理系统的窗户
中房樱桃苑小区建成于2006年,共有16幢住宅。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楼栋朝南的外立面以大面积玻璃为主要视觉元素,但并非整面连续的玻璃结构。不同楼栋、不同户型呈现出明显差异:有的楼层下部为半开放式阳台,上部为整块玻璃;有的被业主自行封闭;上下结构并未形成统一的整体体系,但左右结构上又可看到玻璃幕墙的施工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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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栋朝南的外立面以大面积玻璃为主要视觉元素。
正是这种“介于窗户与幕墙之间”的形态,让不少居民感到困惑。部分新入住业主认为,这些玻璃位于自有房屋范围内,理应属于自用部位;而物业和业委会则强调,外立面玻璃属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一部分,涉及整体安全,不能随意改动。
从专业角度看,玻璃幕墙并非“玻璃多就是幕墙”。玻璃幕墙是指由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者自身具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是否属于玻璃幕墙,通常需要综合结构形式、固定方式、受力特征等多项指标判断。
记者注意到,小区每幢楼的楼道内均张贴有“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码”,标注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监制。物业方面介绍,小区已多年按玻璃幕墙建筑接受年度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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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方面介绍,小区已多年按玻璃幕墙建筑接受年度巡检。
为核实情况,记者联系了上海市建筑幕墙管理平台技术人员。对方确认,该小区确实登记在系统名录中。技术人员介绍,该系统中的玻璃幕墙建筑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类是在平台建设初期,由市住建部门统一导入的历史数据;另一类是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登记建筑后,经市、区两级审核新增。
记者查询相关文件发现,小区也在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专项排查整治名单内。这意味着,在管理系统中,该小区已被视作需要重点防范高空坠物风险的幕墙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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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也在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名单内。
不过,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更多强调采光和视野优势,很少提及外立面管理限制,直到装修报备受阻,不少居民才意识到问题的存在。
小区的“玻璃幕墙”如何管理?
事实上,中房樱桃苑的情况并非个例。上海是国内较早大规模应用玻璃幕墙的城市。1985年,上海建成第一座玻璃幕墙建筑联谊大厦,随后玻璃幕墙在办公楼、商业建筑中广泛使用。21世纪初,一些追求现代外观的住宅项目,也不同程度采用了玻璃幕墙或类幕墙工艺。
据上海市住建委统计,截至2025年,全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约1.3万栋。而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自2012年2月起,上海明确禁止在住宅、医院门急诊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幼机构、养老院等建筑的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因此,目前仍被纳入幕墙管理的住宅小区,大多建成于世纪初,距今已超过15年。一些幕墙建筑已逐步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安全管理压力持续加大。
因此,围绕居民的装修诉求,街道房管办、居委会、业委会与物业多次沟通,并召开了“三所联动”会议。各方的共识是:最初的设计图纸并未标注是玻璃幕墙工艺,但按照现行管理逻辑,如果认定为玻璃幕墙,外立面玻璃就属于共有部分。一旦出现破损,业主可以向物业报修,由物业出具维修方案,按流程动用维修资金;金额较小的,在业委会授权范围内即可实施,金额较大的,则需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从制度设计上看,业主并非修不了,而是不能私自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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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朝南的窗户均设计为大玻璃。
事实上,小区内确实发生过多起外墙玻璃破损的情况。有的是巡检发现后,由物业统一更换;有的是居民反映后走维修流程。
但同时,也有个别业主强行自行更换整面玻璃,追求更好的装修效果。但物业方面指出,这类改装存在安全隐患:外立面玻璃并非普通钢化玻璃,对尺寸、固定方式都有要求,而且相邻住户往往共用外立面结构,一户擅自改动,可能导致隔壁渗水、墙体开裂等问题。
然而,物业对此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而属地城管部门到场后,因缺乏明确的幕墙认定文件和处理先例,往往只能记录情况,难以出具责令整改文书。
多位基层管理人员在走访中也提到,当前玻璃幕墙的管理制度,最初主要是围绕办公楼、商业楼宇等业权相对集中、管理主体明确的建筑类型建立的。而在普通住宅小区中,产权高度分散、业主数量众多,外立面虽属于共有部分,但装修和使用诉求却高度个体化,一户业主的改动,往往牵涉上下左右多户的安全与权益,协商和管理难度明显更大。
随着一批世纪初建成的玻璃幕墙住宅逐步进入“老龄期”,类似樱桃苑这样的矛盾,正在不同小区陆续显现:居民希望规则清晰、流程明确,既能保障安全,也能兼顾其居住需求;而街道、物业和业委会同样希望有章可循,而不是在安全责任、投诉压力和执法依据不足之间反复周旋。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住宅类玻璃幕墙逐步进入集中老化阶段,有必要在现有管理框架下进一步细化规则,针对住宅小区的实际特点,探索更具可操作性的管理机制。例如,明确住宅外立面中玻璃幕墙、外墙附属构件与普通窗体的边界认定;完善维修资金在幕墙维护、风险排查中的使用规则,为基层管理和执法提供清晰可执行的依据。
目前,业委会已通过街道职能部门,向浦东新区建交委提交履行职责申请书,希望由相关主管部门对该小区外立面性质作出明确认定,或给出统一的操作指引。在此之前,街道、居委会和物业的态度相对谨慎:一方面尽量“踩住刹车”,杜绝新增私改行为;另一方面,对于历史改装如何处置,仍需等待上级部门明确意见。
住宅外立面究竟是“窗”,还是“墙”,不仅关系到几户人家的装修选择,也关系到城市高空安全的底线。相关部门的明确回应,或许是化解类似争议的关键。记者也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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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一小区业主发现:家中落地窗竟属玻璃幕墙!装修更换被阻引发矛盾》
栏目主编:毛锦伟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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