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唐迁律师,凭借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排忧解难。他擅长处理多类纠纷,服务中小微企业众多,通过案例展现卓越能力,在多地用专业热情守护公平正义,未来将继续前行。
"在法律的广阔天地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排忧解难,他就是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唐迁律师。
唐迁律师拥有经济学学士的学历背景,自 2020 年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后,便开启了他的法律职业生涯。他曾有近 10 年的银行从业经历,这段经历不仅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债权债务纠纷处理经验,还为他理解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独特视角。2020 年,他担任某民营集团公司高管,负责民营企业法律纠纷处理、企业合规、上市股改等工作,进一步拓宽了他的法律视野和业务能力。
唐迁律师多年来服务中小微企业百余家,在民商事案件处理方面经验丰富。他尤其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企业常法问题。作为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公益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专职律师,他始终秉持着高度的责任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受当事人好评。
在他办理的众多案例中,有一起宅基地转让纠纷令人印象深刻。原告章某(化名)与被告傅某(化名)口头约定,以 206 万元的价格购买傅某(化名) 名下宅基地,章某(化名) 先后支付了 20 万元定金和 50 万元地基款,共计 70 万元。然而,傅某(化名) 未能履行合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章某(化名) 要求退款未果后提起诉讼。章某(化名) 主张涉案宅基地为二被告共同所有,傅某(化名) 授权傅某(化名) 代卖,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但傅某(化名) 辩称其对此不知情、未授权,且自身为城镇户口不享有宅基地。最终,因章某(化名) 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傅某(化名) 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或授权傅某(化名) 代卖,法院驳回了章某(化名) 对傅某(化名) 的诉讼请求,傅某(化名) 不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同时,法院认定章某(化名) 非涉案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与傅某(化名) 之间的宅基地转让口头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唐迁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关系时的严谨和专业,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另一起投资关系引发的合同纠纷也展现了唐迁律师的卓越能力。四原告因无人售货机项目投资收益未获足额支付起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唐迁律师从多个关键方面进行了精准把控。首先是主体适格认定,李某(化名) 有合同及汇款记录,马某虽无书面合同,但结算清单体现其独立结算地位,法院认定四原告均适格,为胜诉奠定了基础。其次是证据效力把控,微信聊天记录、结算清单、汇款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尤其是结算清单被认定为债务确认,成为核心裁判依据。最后是责任主体界定,被告主张财务混同未获支持,法院依合同相对性判定扇贝公司为付款主体,明确了责任边界。唐迁律师通过对投资类纠纷的重点核查,聚焦合同约定、收益性质及结算依据等关键环节,准确区分投资与借贷关系,明确责任主体,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唐迁律师的服务地区涵盖浙江杭州、金华等地。在这片土地上,他用专业和热情为每一位有法律需求的人提供帮助。无论是债权债务纠纷,还是合同纠纷,他都能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精神,成为众多客户信赖的法律守护者。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唐迁律师将继续砥砺前行,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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