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立案调查:不是终点,而是行业重构的起点
2026 年 1 月 14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一纸立案通报,将携程推向反垄断风暴的核心。这场调查绝非单一企业的合规危机,而是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常态化下的标志性事件——当携程在国内酒旅市场的GMV市占率攀升至56%,“携程系”通过战略联动与流量捆绑掌控近70%的行业交易额,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早已越过公平竞争红线,成为行业矛盾的集中爆发点。
从贵州、郑州等地监管部门的约谈整改,到云南旅游民宿行业协会近7000家会员的集体维权,行业对携程垄断行为的质疑从未停歇,核心焦点始终围绕三大顽疾:一是特牌商家“二选一”的隐性强制,业务经理通过线下施压、口头警告等方式,逼迫商家下架其他平台产品,否则取消流量扶持;二是“调价助手”算法的“价格锁死”操控,实时爬取竞品价格并自动篡改商家后台定价,对不配合“全网最低价”要求的商家实施降权、取消补贴等惩罚;三是畸高的佣金与推流成本,佣金抽成普遍在15%-30%区间,叠加平台推广费、服务费后,商家综合成本接近40%,陷入“合作即亏损、不合作无客源”的致命两难。这些行为不仅直接侵害商家与消费者权益,更彻底扼杀行业创新活力,让中小平台陷入“无流量可争、无商家可依”的绝境。
二、垄断之痛:四维绞杀下的产业生态崩塌
携程的垄断绝非简单的市场支配,而是构建了一套“吸血式收割—利益失衡—生态萎缩”的恶性循环,如同附骨之疽缠绕旅游产业链,其危害穿透上下游各环节,形成全方位产业绞杀。
(一)对住宿企业:利润被榨干的“空心化”困境
住宿企业作为产业链核心载体,承受着携程垄断最直接的冲击。这些企业投入真金白银购置物业、装修运营,却被携程牢牢掌控客源通道,如同被拦路劫匪扼住咽喉,每笔订单都要被抽取15%-30%的佣金,部分热门区域特牌商家佣金甚至高达30%。据行业统计,国内住宿业平均净利润率仅3%-5%,而携程仅酒旅业务佣金收入就远超全行业净利润总和,多数住宿企业的投资回报率与利润不及携程零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企业需承担房租、人工、水电、设施维护、折旧等刚性成本,这些成本占营收比重60-80%,在佣金压榨下,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至极致,甚至陷入持续亏损。
为勉强维持运转,住宿企业被迫放弃产品与服务升级,部分中小型酒店、民宿陷入“降本恶性循环”:设施老化不更新、保洁标准一降再降,脏房、异味问题频发;消防设备维护缺位、安防人员配置不足,埋下严重安全隐患;更有甚者缩减布草更换频次、降低洗漱用品品质,以牺牲基础服务为代价换取生存空间。长期来看,企业失去可持续经营能力,行业陷入“越压缩成本越失竞争力,越失竞争力越依赖平台”的死局。
(二)对从业者:分配不公下的就业市场萎缩
住宿业作为吸纳就业的重要领域,承载着数千万人次的就业岗位,涵盖保洁、前台、运维、管理等多个工种,但在垄断挤压下,从业者沦为利益受损的直接承受者。数据显示,国内住宿业人均月工资仅3800元左右,在全行业薪资排名中位列倒数第二,甚至低于餐饮、零售等传统服务行业。过低的薪资水平导致行业招工难、留人难,不少岗位常年空缺,部分企业只能通过兼职、外包等方式填补人力缺口,进一步拉低服务稳定性。
这种分配不公不仅让从业者难以维持体面生活,更与国家完善产业政策、促进共同富裕的导向背道而驰。薪资待遇缺乏吸引力,导致从业者丧失职业认同感,服务积极性严重不足,进而引发服务态度敷衍、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形成“薪资低—服务差—客流减—薪资更低”的恶性循环,最终动摇住宿业就业根基。
(三)对消费者:隐性成本下的服务体验降级
携程通过垄断攫取产业链绝大部分利润,最终代价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形成“付费却难享优质服务”的畸形现状。除了早已被诟病的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虚假订单确认等问题——老用户预订同一款住宿产品价格比新用户高10%-20%、默认勾选保险与接送服务、下单成功后被商家临时取消等乱象频发,消费者还面临隐性的服务质量缩水。
由于住宿企业缺乏利润用于服务升级,消费者实际享受到的住宿条件、保洁服务、配套设施远不及预期:预订时标注的“精品民宿”可能设施陈旧,承诺的“24小时前台”实际无人值守,宣传的“干净卫生”暗藏卫生死角。而携程的“价格锁死”机制看似保障“全网最低价”,实则剥夺了消费者比价选择权,形成“伪竞争”市场假象,消费者既无法获得性价比优势,也难以享受匹配价格的服务品质,合法权益被双重侵害。
(四)对行业生态:全链内卷下的创新停滞危机
携程的垄断危害并非局限于住宿业,而是沿着产业链上下游传导,引发全产业内卷,最终破坏整个旅游生态的可持续性。为应对佣金压力与利润困境,住宿企业不得不将成本压力向上游供应链与下游人力端转移:对布草、洗漱用品等供应商大幅压价,倒逼供应商降低产品质量;进一步压缩从业者薪资与福利,加剧就业市场失衡。这种压力传导不断扩散,从住宿业延伸至餐饮、旅游用品制造等第二产业,再波及农业、纺织业等第一产业,导致全产业链利润被压缩,企业失去研发创新、品质升级的动力。
在垄断格局下,行业竞争从“产品与服务比拼”异化为“流量资源争夺”,中小平台因无法获得商家资源与流量支持,难以突围成长;大型企业也缺乏创新动力,陷入同质化竞争。整个旅游行业失去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活力被彻底扼杀,不仅与旅游消费升级的市场需求背道而驰,更制约了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无利润、无创新、无活力”的生态死局。
三、监管逻辑:反垄断不是“打压平台”,而是守护公平底线
此次调查的背后,是我国平台经济监管体系的日趋成熟与完善。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优势从事垄断行为,其中第十九条直接将“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作为推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核心标准——携程56%的酒旅市场占比,早已触碰反垄断红线,监管出手既是依法履职,也是对行业诉求的回应。
监管部门的行动,传递出清晰且坚定的信号:平台规模不等于特权,流量优势不能成为压榨产业链的工具。从2025年8月贵州五家涉旅平台约谈,到9月郑州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再到此次全国性立案调查,监管呈现“地方预警—行业反馈—国家立案”的递进逻辑,体现了“常态化监管、精准化执法”的治理思路。这种监管绝非要打破头部平台的市场地位,而是要剥离其“垄断附加值”,拆除流量壁垒,让竞争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质,为行业创造公平发展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反垄断法》修订后确立的“合理原则”与“安全港”制度,也为平台留下合规调整空间。携程此前下线“金特牌”标识的举动,仅是监管压力下的表面调整,真正的合规需要彻底废除排他性条款、实现算法定价透明化、降低不合理佣金,从根本上转变“收割产业链”的经营模式,而非流于形式。
四、破局之路:从“一家独大”到“多元共生”的必然转型
携程反垄断调查将引发在线旅游行业的连锁反应,推动产业格局、利益分配、消费体验三大结构性变革,加速行业向健康生态转型。
一是竞争格局重构。携程的市场份额可能出现阶段性下滑,飞猪、同程等传统平台将借机抢占市场份额,抖音、京东等新兴平台凭借流量优势加速渗透酒旅领域。行业将从“一超多强”转向“多元竞争”,差异化优势成为核心竞争力——携程需剥离垄断红利,深耕供应链服务与高端市场;飞猪可强化阿里生态联动,聚焦年轻消费群体;同程持续深耕下沉市场,挖掘三四线城市需求,各平台形成互补格局,避免同质化内耗。
二是利益分配重置。随着垄断行为被约束,商家的议价权将显著提升,排他性条款有望被彻底废除,佣金比例将回归合理区间。中小服务商获得更多平台选择与定价自主权,利润空间释放后,可将资金投入服务升级与产品创新,行业经营活力被重新激活,优质商家凭借服务实力突围,而非依赖平台流量倾斜。
三是消费体验升级。垄断约束将倒逼平台回归服务本质,旅游产品价格透明度大幅提高,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可在多平台自由比价、自主选择,倒逼平台与商家提升服务质量,从“被动套路消费”转向“主动选择优质服务”,进而拉动旅游消费意愿提升,形成“消费升级—服务优化—行业增长”的良性循环。
五、政府建议:精准施策,筑牢行业健康发展基石
为巩固反垄断调查成果,推动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需政府层面出台精准政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平衡平台、商家、消费者三方利益。
第一,明确佣金比例上限,划定成本红线。结合行业实际经营水平,将酒旅行业平台佣金比例上限设定为5%-10%,禁止平台通过“佣金+服务费+推流费”等变相叠加收费,同时要求平台公示收费明细,保障商家知情权。对超出上限的收费行为,依法处以高额罚款,并建立商家投诉快速响应机制。
第二,严禁排他性条款,规范平台竞争行为。以立法形式明确禁止平台通过口头施压、流量惩罚等方式实施“二选一”,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不仅处罚平台,更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同时要求平台开放流量接口,保障商家多平台经营的权利,打破流量垄断壁垒。
第三,透明化算法定价,强化算法监管。要求平台公开“调价助手”等算法的运行逻辑、数据来源与定价规则,禁止通过算法实施价格歧视、恶意压价等行为。建立算法备案制度,平台算法调整需提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接受社会监督,防范算法滥用带来的垄断风险。
第四,建立行业协同监督机制。联合旅游协会、住宿业联盟等组织,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及时收集行业诉求与反馈,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同时扶持中小平台发展,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补贴等方式,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形成“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补充”的竞争格局。
第五,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倒逼行业升级。同步完善住宿业服务标准与安全规范,加大对脏房、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将服务质量与平台入驻资格、流量分配挂钩。引导企业将释放的利润投入服务升级与人员培训,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契合旅游消费升级需求。
结语:平台经济的未来,在于合规与共赢
携程反垄断调查是中国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转折点,它标志着“野蛮生长、收割红利”时代的终结,“合规经营、协同共赢”成为行业必答题。对头部平台而言,流量霸权的红利期已过,唯有放下“支配地位思维”,回归技术赋能、服务产业的本质,才能实现长远发展;对监管部门来说,常态化反垄断不是抑制平台经济,而是通过维护公平竞争,培育更健康、更具活力的产业生态;对消费者与商家而言,这是权益得到保障的开始,也是行业活力被重新激发的契机。
平台经济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业链效率,而非利用垄断地位收割上下游。当流量不再成为壁垒,当竞争回归公平,在线旅游行业才能真正服务于旅游消费升级的需求,实现平台、商家、消费者的三方共赢。这场调查不是终点,而是中国平台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更是旅游产业重构生态、焕发新生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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