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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塔斯汀”与“塔诗汀”的商标侵权纠纷终于有了结果。
据澎湃新闻1月21日的报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塔诗汀”相关经营主体构成对塔斯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塔斯汀支付500万元赔偿金,该赔偿金额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公开信息显示,本案原告为福州塔斯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于2025年1月1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于2026年1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塔诗汀”在经营过程中,通过高度近似的品牌名称、门店装潢及商业标识,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据悉,“塔诗汀”在实际经营中,不仅在门店形象、宣传物料上模仿塔斯汀,还将相关标识用于广告推广、加盟招商等商业活动。塔斯汀表示,对方存在恶意攀附品牌声誉、误导消费者及加盟商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塔诗汀”通过侵权行为已获取不当利益。仅2023年其加盟业务收取的相关费用就接近400万元,同时还通过短视频平台销售产品,交易金额超过680万元。其招商资料显示,签约门店数量已达到1300家,扩张速度较快。
更值得关注的是,“塔诗汀”多次对外宣称与塔斯汀存在关联关系,甚至编造所谓“同源品牌”“股东另起炉灶”等说法,以此增强市场信任度。一些门店在选址上,直接与塔斯汀门店相邻甚至正面对开,进一步加剧了消费者混淆。
资料显示,塔斯汀创立于2012年,主打“手擀现烤中国汉堡”,近年来发展迅速。截至2025年11月底,其全国在营门店已超过1.1万家,成为国内餐饮连锁中的新锐代表。随着品牌知名度快速提升,塔斯汀也频繁遭遇商标侵权与“山寨”困扰。
在连锁餐饮行业,类似侵权纠纷并非个案。头部品牌进入规模化扩张阶段后,往往更容易成为侵权目标。不法经营者通过“高仿”品牌名称和视觉体系,低成本获取客流与加盟资源,对品牌方、消费者乃至行业生态均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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