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晚上,广东汕头和平镇的一条路上,两个女大学生骑电动车经过时,被一只突然冲出来的狗咬了。狗是只大型犬,没拴绳,直接扑向后座女生的脚,死咬不放。监控拍到的画面很吓人,女孩已经倒地,还在挣扎,狗牙都穿进肉里了,脚筋直接断了。
同行的女孩吓懵了,根本不敢上前拉。那狗被喊走一回,过几秒又折返回来,明显还想咬人。这时候,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外卖员停了下来。他叫林南,就在附近送单,听见尖叫就过来了。
他第一反应是站过去大声吼,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女孩和狗之间。狗没走远,在旁边转,他立马把电动车推过去,横在女孩身前当挡板。那狗又冲过来一次,被他拿车架死死顶住,没再碰着人。
他在现场一直等到人多了,狗跑没影才松口气,接着帮忙报警、叫救护车。后来政府给他发了奖,说是见义勇为。他本人说,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就知道得拦一下,不然那女孩可能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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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女孩脚部神经和肌腱碎得厉害,做了不止一次手术。医生说以后走路可能会受影响。她妈在接受采访时眼泪止不住,一遍遍说要谢谢那个送外卖的,说要不是他,后果不敢想。
这狗主人叫杨某蓬,事发后被警方带走,关了几天。查出来,那狗是禁养的烈性犬,平时关家里,那天门没关严,狗跑出来惹祸。按照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种事最高能罚一千,或者拘留十天。这次处理算是照章办事。
可周围邻居说,这人养狗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就有人被吓过,小孩路过都绕着走。有人说投诉过,社区也没管。现在出了事,大家才议论起来。
门一没关好就出来咬人,那平时的安全措施到底有没有?你说一次疏忽,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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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2026年加了新规,明确不准养烈性犬,遛狗不拴绳导致伤人,直接按治安案件处理。要是故意让狗咬人,按故意伤害算。律师说,就是要让主人知道,狗闯祸,你脱不了责。
可法律写得再清楚,执行不到位也没用。人都知道养狗要登记、要打疫苗、出门得牵绳,但多少地方就是管不严。查一个漏十个,出事了才追责,等于总是亡羊补牢。
很多人看到视频都说,换自己也不敢上。不是不想帮,是怕狗也冲自己来,万一没拦住,谁负责?林南是勇敢,他也是骑电动车的,有车能挡。普通人手无寸铁,真遇到这种大型犬,拼不过。
有人问,物业管什么?社区管什么?平时巡逻在哪儿?这种狗养了好几年都没发现,等断了脚筋才处理,这代价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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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路现在晚上还是黑的,路灯不太亮。有人路过会加快脚步,没人知道那狗最后怎么样了,只听说被控制了。
杨某蓬被拘完放出来了,也没再露面。他家门还是原来那样,看不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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