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终岁末
亲友相聚、宴请应酬愈发频繁
推杯换盏间,总有人心存侥幸
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抛之脑后
近日,在长洲区就有一位驾驶人因二次酒驾
被公安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拘留
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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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夜间,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洲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工作时现场查获了李某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在后续核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李某并非首次酒驾!早在2020年,其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现场查处,并依法受到了相应处罚。时隔6年,李某仍未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车上路,已然构成“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梧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年末聚会宴请密集,酒酣耳热之际更要守住安全底线。酒驾醉驾不是小事,一次酒驾,终身记录;二次酒驾,严惩不贷!无论时隔多久,只要曾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车,就属于二次酒驾,必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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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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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公安交警将加大对酒驾醉驾等危险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主动选择代驾、网约车等安全出行方式。同时,也恳请亲友相聚时主动劝阻酒驾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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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孟远航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杨 珊
文 字:何姗姗 钟嘉宁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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