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107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新武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20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新武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请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源:新重庆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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