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将至,你家小区发钱了吗?最近,全国多地陆续传来小区给业主“分红”的消息,实实在在的公共收益变成现金红包,让不少网友直呼:“又是别人家的小区!”
▼ 比如这些“别人家的小区”:
广州富丽居小区:拿出30万元公共收益,近500户业主每户领到600元。
厦门夏商新纪元小区:发放总额达120万元,有业主一次性领到1200元。
四川自贡南湖领御小区:297.8万元分给3440户业主,最高一户领了将近2万元。
合肥肥市安开小区:72户业主共享21030元,每户红包在208元至500元之间。
一笔笔“真金白银”分到手中,也让“小区公共收益”成为热议话题。你们小区有公共收益分红吗?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越来越多的小区给业主发钱了!
据《南方日报》报道,前不久,广州富丽居小区近500户业主领到600元现金“红包”,总计近30万元。这已是该小区连续第六年向业主分红。
业委会主任周红希介绍,2019年8月业委会成立后,小区通过法律手段成功更换前期物业、追回被侵占的16万余元公共收益。此后,小区每年将地面停车位收费及少量电梯广告收入,在扣除必要成本后,按户向业主返还。2021年起,分红从每户100元逐年提升至如今的600元,分配方案均经业主大会表决并公示。
![]()
▲ 广州富丽居小区并不大
富丽居并非孤例。近期,多地小区陆续实现公共收益分红。
1月17日,厦门夏商新纪元小区首次将公共收益以分红形式返还给业主,发放总额达120万元,据介绍,此次分红资金主要来源于小区停车收费、公共场地广告出租等公共收益。分红标准为每平方米6元,依据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合法有效文件记载的面积计算,涵盖住宅、车位及商铺。有的业主可一次性领取1200元。
![]()
▲“百万现金礼馈”活动首日,夏商新纪元小区还举办了文艺表演等活动。
近日,四川自贡南湖领御小区业委会第一次向业主发放共有收益。总共3440户业主,领取297.7万元的“大红包”。“红包”最多的一户商铺业主,分得1.8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邹女士介绍,去年2月,业委会接手了共有收益账目并经过专业审计,小区现有共有收益300余万元,本次计划发放297万余元。共有收益的来源,主要是近几年累计下来的小区外围停车费,以及少量的广告费等。
![]()
▲分配方案
![]()
▲南湖领御小区一角
不仅商品房小区,不少建设年代久远的老小区也实现了物业分红。比如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松柏嘉园小区,该小区于1998年建成,前身是江头K小区,曾是典型的老旧小区。2023年完成改造,并于2025年12月26日正式更名。
近年来小区公共收益稳步增长,年收入已接近40万元,其中约95%来自临时停车费,其余来自快递柜、广告等公共资源经营收益。1月17日,松柏嘉园小区业委会向业主发放12万元公共收益,这也是该小区第二次进行全体业主公共收益分红。
![]()
业主领到分红
业委会主任陈建金介绍,2024年,小区投入110多万元完成了外墙翻新、加装冷凝水管、规划电动车充电位等一系列改造,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剩余资金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决定以分红形式回馈业主——真正做到 “取之于公,用之于民”。
小区给业主分红,怎么做到的?
这些分红行为并非“慷慨施舍”,而是基于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这意味着小区内的停车位、电梯广告位、公共用房、快递柜场地等产生的收益,本质上属于全体业主。同时,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第二百七十八条明确,包括“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在内的重大事项,须由业主共同决定。具体而言,需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均达“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且对经营类事项需“双四分之三”同意。第二百八十三条还规定,收益分配若无约定,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比例确定。
总结发现,这些能分红的小区虽各地情况不同,但具备几个关键条件:
业委会合法成立并有效运作。 没有这一组织载体,业主难以集体行使权利。
公共收益权属清晰且实际收回。 多数小区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公共收益长期被物业控制甚至侵占。分红的前提是通过审计、谈判或法律手段,将收益真正归还业主。这也是分红启动的关键一步。
决策程序合规、财务公开透明。 所有分红方案均经业主大会表决,并在小区公示。业主对“钱从哪来、怎么分”有清晰认知,才愿意支持分配。
公共收益实现可持续积累。分红不是“分光吃净”。比如松柏嘉园小区先完成居住环境的改造再分红,体现“保运转、有积累、可分红”的平衡思路。
![]()
长期从事物业研究的广东省项目管理学会社区治理分会副会长潘传泳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越来越多的小区能够分红说明了几个问题。首先,民法典明确“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关键在于业主能否通过业委会这一组织载体,把法定权利“落地”。
同时,“业委会+透明账簿”是破解小区治理难题的最短路径,案例表明,只要业委会敢较真、会运营,老小区也能实现“物业费不涨价、服务还升级、年底还分红”的良性循环。
但他也提醒,目前成立有效运作业委会的小区只是少数,大量小区仍处于公共收益归属不清、使用不明的状态,潜力远未释放。
对此,天津市住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相关负责人前不久回应,如果小区长时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可以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由他们推动成立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另外,如果物业企业不提供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可以向属地区住建反映。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各区住建委从小区公共收益的来源、公共收益的用途、公共收益的管理、公共收益的公示等方面予以指导。
多地发文,小区公共收益迈入“强监管时代”
针对公共收益管理难题,各地也在积极探索破解之道。近期,上海、河南、黑龙江等省份密集出台针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专项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明确公共收益的来源、归属、管理和使用方式。上海、黑龙江等地,还明确要求建立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账户制度,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监督。
记者了解到,“专户管理、透明核算”的治理模式已在多地小区先行落地。在天津,河北区探索的党建引领“阳光物业”小区治理新模式将公共收益从物业公司账户中剥离,设立独立的“安心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依托线上平台实时公开收支明细,业主可随时查询;公共收益使用事项须经业主参与决策,物业公司仅负责代管和服务。
![]()
▲每一项工作推进、每一笔款项流动,都在“治小北”微信小程序中实时公示
位于河北区建昌道街的春和仁居小区2025年4月正式推行“阳光物业”。此前,小区里停车难、环境脏乱、电梯故障频发,居民们对此颇为不满。自从实行“阳光物业”,小区业主拿回了公共收益,还用这笔钱办了不少事。
![]()
▲ 2025年11月22日,春和仁居小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南门至居委会路段完工
1月18日,春和仁居小区发布致物业的感谢信,信中提到,天津市华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周五主动将预收的2026年度物业费约140万元,全额转入春和仁居小区监管账户。
![]()
在自上而下的政策合力与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共同推动下,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正经历一场从“糊涂账”到“明白账”的深刻变革。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社区,正从清晰的账本开始,逐步成为现实。
你们小区有公共收益分红吗?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评论区聊聊↓
![]()
编 辑 | 顾颖
综合 | 新华网 新京报评论 南方日报 羊城晚报 成都商报 厦门晚报 每经地产 天津广播 美丽建昌等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