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手持无罪判决书、头戴大红花的照片里,林惠荣的笑容背后,是7年牢狱之灾和12年漫长申诉路留下的痕迹。
1月19日,福建女商人林惠荣的国家赔偿申请已被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就在上个月,她刚刚拿到了迟到多年的无罪判决书。
林惠荣向法院提出了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五项经济赔偿申请,总金额近3亿元人民币,并要求法院方面赔礼道歉。
案件背景
2012年,林惠荣与公司股东池某在经营中产生矛盾,致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营。随后,林惠荣被指控未经池某等人同意,伪造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将池某等四人股权变更至林明武名下。
2013年5月20日,林惠荣接到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2016年5月30日,漳浦县法院一审判决林惠荣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林惠荣提出上诉,但同年11月14日,漳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林惠荣始终没有认罪,2020年刑满释放后继续申诉。
该案曾引发法学界关注。2021年7月21日,知名法学家、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在《法治日报》发表文章,其中专门提到林惠荣案,认为“不宜将转移股权行为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2023年5月1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认为原审判决和裁定据以定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漳州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24年3月19日,漳州中院再审开庭。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建议撤销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同年6月,该案发回漳浦县法院重审。
2025年2月,漳州中院改变该案管辖,由漳州市芗城区法院审判。
无罪判决
2025年12月23日,芗城区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中表示,因出现新的证据,导致原审被告人林惠荣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是否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存在疑点和矛盾。
法院认为,这些矛盾和疑点不能合理排除,全案证据不能形成完整锁链,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因此,判决林惠荣无罪。
林惠荣向漳州中院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她提出了包括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侵犯健康权赔偿金、损害财产权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项经济赔偿申请。
这些赔偿申请合计近3亿元人民币。此外,她还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方面赔礼道歉,并责令相关司法责任人员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林惠荣在芗城区法院门口手持无罪判决书的照片中,戴着家人准备的大红花。她历经12年,从被指控到最终无罪,期间包括7年服刑和5年申诉。
该案的辩护人表示,这个案件能够最终再审改判无罪,首先是当事人和家属的坚持,还要感谢法学界人士和新闻媒体的关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