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红旗街88号
港湾公寓D级危房紧急搬离的通告
详情如下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天涯区
红旗街88号港湾公寓D级危房
紧急搬离的通告
经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三亚市天涯区红旗街88号港湾公寓房屋安全性评定等级为D级,房屋承重结构已严重损坏,整体处于危险状态,可能发生坍塌等安全事故,已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须立即停止使用并组织人员撤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房屋安全重大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居住于港湾公寓的危房业主、住户,于2026年2月5日24时之前全部撤离,并将房屋内个人财物搬离。撤离时请同步关闭水、电、气、通讯等设施总阀门,避免引发次生安全事故。
二、临时安置帮扶措施
为保障搬离工作顺利开展,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已制定临时安置帮扶措施:
1. 有自有安全住房的,可自行搬迁至自有住房居住,也可选择投亲靠友;
2. 无自有安全住房的,可向红旗街社区提出申请,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提供临时周转房、安置补贴等帮扶,如有相关问题可向红旗街社区或者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咨询电话:88911259;
3. 老、弱、病、残、孕等特殊、困难群体,在搬离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可向属地红旗街社区申请搬运、协调等便民协助。
三、搬离期间行为规范
搬离期间,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占用楼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确保搬离过程安全有序。逾期未搬离的个人财物,将视为自动放弃,后续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置。
四、逾期未搬离的法律责任
上述期满后,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将立即对该危房实施封闭管理,严禁任何人员擅自进入、逗留或返回居住。房屋所有权人应履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危房搬离、后续解危等相关工作。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离,或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配合搬离工作,擅自损毁危房安全设施、强行返回危房居住的单位和个人,我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并依法组织强制搬离;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因上述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8日
来源: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三亚日报
编辑:黄露莎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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