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微生活综合整理于昭通市人民政府网
新春到来之际
您带着一年的收获与思念
踏上归乡的路,回到魂牵梦绕的家乡
辛苦了,回家快乐!
为确保广大乡亲外出拼搏顺利
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时时刻刻为您的奋斗之路保驾护航
整理了涵盖您生活、工作的政务服务"务工礼包"
请您记得查收!

这些个人事项,可以一次办理
推出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事项,您可选择多个事项一次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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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操作或者政策有疑问
可拨打镇雄县政务服务中心电话咨询:
0870-3075076
地址:镇雄县旧府街道芒部路北段
出行必备:证件办理所需资料
1、身份证
首次办理:户口簿
补办身份证:① 户口簿、② 驾驶证、③ 过期身份证其中一样原件。
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2、驾驶证
期满换证:① 身份证;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③ 1张小1寸白底照片(仅线下办理需要)。
遗失补证、转入换证:身份证;1张小1寸白底照片(仅线下办理需要)。
办理地址:线上:交管 12123APP
线下:昭通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或车辆管理所大厅
3、结婚证
首次申请登记:①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照片;② 双方有效身份证。
丧偶后再婚申请登记:①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照片;② 双方有效身份证;③ 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派出所销户证明。
离异后再婚申请登记:①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照片;② 双方有效身份证;③ 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或离婚证。
现役军人申请登记:①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照片;② 双方有效身份证;③ 现役军人证件(有效期内);④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办理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社保医疗:保障兜底享安康
1、社保卡申领
申请资料: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办理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2、住院费用报销
申请资料:① 有效身份证;② 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票据;费用明细清单;③ 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出院证;④ 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线上办理:① 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待医疗机构上传资料后,即可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或一部手机办事通上办理;② 省外医院报销只能在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居民医保:属地社区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或昭通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职工医保:昭通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3、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申请资料:①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 具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可实行证明告知承诺)。
线上办理:"云南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南政务服务网、医保服务热线:4008477666。
线下办理:政务服务中心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申请资料:① 有效身份证;② 二级(部分病种要求三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为相关病种平台的诊断资料(含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等其中一种)。
线上办理:"云南医保"小程、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南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政务服务中心
5、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资料:① 工伤认定申请表;②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 昭通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必须在参保地、合同履行地申请);④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办理地点:昭通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必须在参保地、合同履行地申请)
6、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资料:①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②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③ 工伤认定决定书;④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办理地点: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必须在参保地、合同履行地申请)
镇雄县社保医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870-3075073或0870-3135576
就业补贴:稳岗增收暖人心
1、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至户口所在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审核后上报乡(镇)复审,乡(镇)复审通过的,上报县级审定后兑付。
申请对象/范围:云南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
补贴标准: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2、省内跨州(市)"一次性交通补贴"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至户口所在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审核后上报乡(镇)复审,乡(镇)复审通过的,上报县级审定后兑付。
申请对象/范围:云南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
补贴标准:对省内跨州(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3、一次性外出务工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由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核实务工情况,填写初审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乡(镇)审核合格后,上报县级审定后兑付。
申请对象/范围:经输出地县级(含)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异地转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补贴标准:跨省务工稳岗就业3个月以上或到沪稳岗就业3个月以上,给予生活补贴。
创业扶持:返乡兴业有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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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870-312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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