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年间,江南的一场酒宴上,推杯换盏,气氛热烈。
一位狂放名士喝至微醺,提笔挥毫,当场赠予一位县令。
诗成,满座皆惊,继而掩面窃笑。
只因那最后一句“衣袖三年香”,写得实在太露骨、太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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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那个眼高于顶、自诩“九州生气恃风雷”的龚自珍吗?
这哪里是大才子,分明是个顶级“马屁精”啊!
可这首被后世戏称为“千古第一马屁诗”的作品背后,真的是为了攀附权贵吗?
如果你读懂了他那被“丑字”耽误的半生潦倒,或许就会明白,这哪里是谄媚,分明是一个孤独天才在绝望中的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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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论投胎的技术,龚自珍绝对是清朝第一流的。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绝望叫做“全家都是学霸,除了你”。
龚自珍面临的局面更惨,他家不只是学霸,简直是学术界的“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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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家庭出生,龚自珍的童年哪有什么玩具,只有书。
母亲对他的教育抓得极紧,还没学会走路,就开始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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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龚自珍,狂得有理。
他眼里的世界,和那些腐儒不一样。
他通读金石、地理、医学,甚至研究过西洋的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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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科举功名如探囊取物,在这个早已僵化的帝国里,他注定是要做宰相、安天下的。
可惜,老天爷在给他开了这扇“天才之门”的时候,不仅关上了窗,还顺手把窗缝都用水泥封死了。
这个致命的缺陷,叫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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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方正光洁、乌黑发亮的字体,要求每一个字都像印刷出来的一样标准。
阅卷官看卷子,先看字,字不好,直接扔进废纸篓,内容写出花来也没用。
他的字,潦草、飞扬,透着一股不服管教的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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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艺术上这叫“风格”,在科举考场上,这叫“找死”。
十八岁那年,心高气傲的龚自珍第一次参加顺天乡试。
他满怀信心,觉得解元非自己莫属。
结果榜单一下,名落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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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服。
回家闭门苦读,把那些早已烂熟于心的经义背了又背。
三年后,二十一岁,再战。
结果更惨,不仅再次落榜,还遭逢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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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家中除了考试失利,还弥漫着浓浓的药味。
他的发妻重病,被庸医误诊,在他落榜的同一年撒手人寰。
龚自珍悲痛欲绝,护送妻子灵柩回乡。
谁知祸不单行,最疼爱他的祖父也在不久后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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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时间内,少年得志变成了中年丧偶、丧亲。
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第一次尝到了命运的铁拳。
他在家里守孝,苦练书法。
可是这东西真的讲究天赋,他越练越烦,越烦字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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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有一次,他请了书法名家来指导,结果练了半年,连家里的账房先生都比他写得工整。
看着下人写出的漂亮馆阁体,这位大才子气得把笔都折了。
直到道光元年,二十八岁的龚自珍,终于在第六次乡试中考中了举人。
二十八岁中举,对普通人来说已是不易,但对“神童”龚自珍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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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他难受的是,中举只是第一步,后面还有更难的会试。
接下来的十年,是龚自珍人生中最黑暗的十年。
他像一个陷入泥潭的斗士,一次次冲向那个叫“会试”的风车,然后一次次被那个叫“书法”的巨人打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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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用。
卷子一糊名,阅卷官一看那笔烂字,直接打入冷宫。
这期间,他为了生计,捐了个内阁中书的小官。
在这个位置上,他那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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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些满脑子浆糊、只写得一手好字的庸才身居高位,指点江山,他心里的火就压不住。
他的《平均篇》、《乙丙之际著议》,字字带血,句句如刀。
可在那些大人物眼里,这不过是一个考场失败者的无能狂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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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道光九年,三十八岁的龚自珍,终于因为遇到了惜才的主考官,勉强赐了个“同进士出身”。
注意,是“同进士”,不是正经进士。
这就好比你考清华,分数够了,但因为字丑,学校说只能算你个旁听生。
而且,按规矩,进士中最优秀的才能进翰林院,那是通往宰相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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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翰林院对书法的要求比科举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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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让他进了翰林,岂不是坏了规矩?”
最终,他被踢出了翰林院的选拔名单,被打发去礼部当了个闲职主事。
这一下子,彻底断送了他“安邦定国”的政治理想。
他在这个冷板凳上,一坐就是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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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这段郁郁不得志的日子里,他开始频繁出游,寻找精神寄托。
那首所谓的“马屁诗”,就诞生在这个时期。
那一年,他路过镇江,当地的知县宋翔凤接待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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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翔凤虽然官不大,但学问极好,家里藏书也不少。
两人一见如故,彻夜长谈。
对于此时的龚自珍来说,官场全是冷眼,家中尽是琐事,能在旅途中遇到一个懂自己、敬自己的知己,那是何等的慰藉?
酒酣耳热之际,龚自珍提笔写下了这首《投宋于庭翔凤》:“游山五岳东道主,拥书百城南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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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
世人只看到了最后一句的夸张,却没看懂前两句的寂寞。
在龚自珍眼里,拥有百城藏书的宋翔凤,比南面称王的帝王还要尊贵。
而在那茫茫人海的“万人丛中”,能有这么一个人伸出手,紧紧握住他那双写不好字、却写尽天下苍生的手,这份温暖,难道不值得“衣袖三年香”吗?
这不是马屁,这是涸辙之鲋对一瓢清水的感激。
不是为了攀附权贵,而是为了纪念这寒夜里唯一的火光。
道光十九年,四十八岁的龚自珍终于受够了。
他不想再陪这群只会写馆阁体的虫子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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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毅然辞官,雇了两辆马车,装上他毕生的藏书和那一身傲骨,离开了那个让他伤透心的北京城。
在南下的途中,他看着满目疮痍的河山,回首半生的蹉跎,心潮澎湃。
他不再拘泥于格律,不再在乎字迹,就在颠簸的马车上,写下了一首又一首绝句。
这就是著名的《己亥杂诗》,一共315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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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诗里,他不再是谁的下属,不再是谁的孙子,他只是龚自珍。
他写“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那是对时代的控诉;他写“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那是对理想的坚守。
辞官后仅仅两年,龚自珍就在江苏丹阳暴病而亡,年仅五十岁。
他这一生,论做官,是个彻底的失败者;论考试,是个反面教材;论写字,更是被嘲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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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历史是公平的。
一百多年过去了,那些当年写得一手漂亮馆阁体、高居庙堂的大官们,如今连名字都没人记得,他们工整的奏折,早已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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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握手的余香,何止三年,分明流芳了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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