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如何破解维权难、举证难的问题?
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在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保障消费者权益是新规的主要目标之一,从维权渠道、监管支撑、处罚威慑三个方面构建了全链条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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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封面新闻记者戴云 摄
在维权渠道建设上,新规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按键或链接,开通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实时进行监督、方便快捷维权。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需第一时间处理,形成闭环管理,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
在监管支撑方面,新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现食品抽检“品类全覆盖、风险早发现”;同时规定,监管部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解决了“举证难”的监管痛点,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处罚力度上,新规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既明确法律依据,又提高违法成本:一是对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报告处置等义务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相应罚款;二是对经营者违反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行为规范等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1万至10万元罚款;三是对“店播”未建立管理制度、未查验资质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罚;四是对“店播”未公示许可信息的,依照电子商务法处罚。同时,对直播营销人员违反规定的职务行为,由所在单位承担行政责任,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
此外,新规还明确平台按照平台规则,可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从平台准入层面加大违法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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