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第四大、第五大、第六大、第八大、第十大股东拟合计询价转让3%公司股份】财联社1月16日电,江波龙(301308.SZ)公告称,股东龙熹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简称“龙熹一号”)、宁波龙乙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简称“龙熹二号”)、宁波龙熹三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简称“龙熹三号”)、宁波龙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简称“龙舰管理”)、宁波龙熹五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简称“龙熹五号”)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转让公司125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小财注: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龙熹一号、龙熹二号、龙熹三号、龙舰管理、龙熹五号分别位列江波龙第四大、第五大、第六大、第八大、第十大股东,分别持股1799万股、1798万股、1683万股、673.54万股、594.56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29%、4.29%、4.02%、1.6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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