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报道,前总统尹锡悦因涉嫌妨碍逮捕令执行及在宣布紧急戒严过程中侵犯部分国务委员审议权等罪名,在一审中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此前,特检在结审公判中曾求刑十年。
“应通知全体国务委员召集会议……排除7人,难以正当化”
首先,审判部认为,在紧急戒严宣布前夕的国务会议召集过程中,总统有义务通知全体国务委员。
审判部认定,尹前总统对部分国务委员(7人)根本未进行联系,剥夺了他们参与戒严宣布及戒严司令官任命审议的机会,此举构成滥用职权侵犯审议权。
不过,审判部表示,对于虽联系其前往总统室但未告知议题,或因迟到未能出席的部分2名国务委员,难以断定其存在侵犯审议权的故意或违法性,该部分以无罪论处。
公调处调查权·西部地方法院令状管辖“合法”,妨碍逮捕令执行有罪
关于妨碍逮捕令执行的嫌疑,审判部认为公调处在调查滥用职权等相关犯罪过程中,可将内乱嫌疑作为关联犯罪进行调查,并且鉴于将龙山总统室·官邸视为犯罪地·居住地,也认定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的令状管辖权成立。
同时,审判部也未接受以“涉及军事秘密的场所”相关刑事诉讼法条款为依据,可以阻止公调处执行令状的主张。
据此,审判部权衡了执行过程中的适用范围、拒绝同意的效力等,认定令状执行合法,而动员警卫处人员及车障等阻止执行的行为,则以特殊公务执行妨碍等罪名判定有罪。
审判部还认定,在逮捕令执行前后,尹前总统曾表达对调查的不满,并指示警卫处进行威力巡逻等事实。
指示删除非加密手机记录“具有妨碍调查目的”,违反《警卫法》教唆有罪
此外,审判部认定,在调查全面展开后,尹前总统指示采取措施,使调查机构无法确认军方指挥官的非加密手机通话记录,此举“具有妨碍调查的目的”,判定其违反《总统等警卫相关法律》的教唆罪成立。
不过,审判部判定,对尹前总统适用的指控中,涉及虚假公报(外信用PG制作·传播相关的职权滥用)部分为无罪。
其意旨是,总统室的公报活动是传达总统室“立场”,其内容未必一定是“事实”。
“警卫处私兵化,破坏法治,严惩不可避免”
审判部在量刑理由中强调:“紧急戒严是可能导致全国性混乱和基本权利受侵的可能性极高的国家紧急权,应极其例外地行使”,而“国务会议审议是防止其滥用、制约总统独断的宪法性装置”。
同时,审判部指出尹前总统“史无前例地仅通知部分国务委员召集会议,正面违反了宪法和戒严法规定,侵犯了审议权”,并判断其“作为总统,本比任何人都有义务守护宪法,却轻视了程序”。
对于其在公调处调查过程中表现出的行为,审判部认定“滥用了强大的影响力,实质性地动员警卫处公务员如同私兵,阻止了合法的令状执行”,并将其定性为“使正当的公权力行使失效、损害国家法律秩序的重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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