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本是充满希望的时刻,但对于桂林产妇胡女士而言,这份期待却被新生儿的诊断书彻底击碎。产检全程显示“一切正常”,婴儿却被确诊为先天性畸形,这样的反差不仅让普通家庭陷入绝望,更引发了全社会对产前检查准确性、医疗机构责任边界的强烈追问。近年来,类似案例屡有发生,每一次都将“产检为何不能100%精准”“出问题后该如何追责”的难题推向公众视野。
回溯桂林胡女士的遭遇,事件的完整脉络更显令人揪心。2024年6月起,胡女士在当地医院进行常规产检,包括关键的孕中期系统超声在内的所有检查项目,均给出了“未见明显异常”的结论,这让她和家人满心期待孩子的降临。然而,孩子出生后,随即被诊断为二度唇腭裂、牙槽裂,且双耳听力筛查未通过——多重先天性缺陷的确诊,让这个家庭瞬间坠入悲痛的深渊。为了给孩子治疗,2025年5月,胡女士夫妇带着未满五个月的孩子远赴北京进行第一次修复手术。术后的护理更是繁琐严苛:孩子伤口每三小时需换药一次,换药后还要用胶布缠绕勒紧伤口,且需佩戴鼻膜至少一年。为了全身心照顾孩子,本计划产假结束后重返工作岗位的胡女士,不得不放弃职业,成为全职看护人,家庭的经济与精神双重压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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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胡女士寒心的是后续维权过程中的波折。因线上投诉存在格式限制、材料提交不便等问题,2025年7月21日,她带着家人前往当地卫健委当面反映诉求,却遭遇了工作人员的恶劣态度。现场视频显示,接待人员不仅语气生硬地反问“你来干嘛”,还在沟通中大声呵斥,导致怀中的孩子被吓哭。当胡女士试图解释诉求时,对方不仅多次打断,还以“事情已在处理、等待结果”为由搪塞,并强硬要求她关闭拍摄手机。这一冲突经网络传播后,引发了二次舆论热议,公众的愤怒不仅源于产检漏诊的可能,更指向政务服务窗口对群众困境的漠视。
事件发酵后,当地卫健委于2025年7月31日发布通报,责令涉事工作人员当面道歉,并对其作出严肃批评、停职检查的处理,同时承诺将深入调查胡女士的核心诉求,依法依规处理后续事宜。随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答复显示,经调查,涉事医院已于2024年8月与胡女士签订《产前超声检查知情同意书》,其中明确告知了超声检查的局限性及漏诊、误诊风险,且医院具备产前筛查和诊断资质,不存在超范围行医问题;针对纠纷,给出了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鉴定、民事诉讼等五种解决途径。但这一结果并未让胡女士满意,她明确表示“不怪医院产检漏诊,但出了问题要有解决方案”,其核心诉求并非赔偿,而是希望相关部门严查责任,若医院存在过错则予以处罚,并协调给出后续治疗建议或救助方案。截至目前,胡女士与医院、卫健委的沟通仍未达成一致,事件的核心责任认定仍悬而未决。
这起事件的核心争议点,也正是公众普遍困惑的问题:为何产检一切正常,仍可能生出畸形儿?从医学角度来看,这背后存在多重客观局限性,并非单一因素导致。首先是产前检查技术的固有短板。以胡女士孩子所患的唇腭裂为例,作为最常见的胎儿颜面部畸形,其检出率与检查方法、孕周、胎儿体位等密切相关。超声检查是唇腭裂筛查的主要手段,其中孕18-24周是系统超声检查的最佳窗口期,此时胎儿面部结构发育相对完善,羊水充足,成像清晰度较高,但即便是最精准的检查方法,也无法做到100%检出。国际文献报道显示,唇腭裂的超声误诊率约为5%-10%,其中软腭裂的漏诊率远高于硬腭裂——这是因为硬腭裂存在明显的骨骼回声中断,易于识别,而软腭裂仅为软组织缺损,超声声学特性不明显,难以捕捉。蚌埠医科大学的一项研究更直观地证明了检查方法的影响:采用单一鼻唇冠状切面法筛查唇腭裂,漏诊率高达40%,而采用常规三切面加特殊切面法,漏诊率可降至4.76%。
其次,胎儿发育的动态性与客观条件限制也会影响产检结果。胎儿在子宫内处于持续发育状态,部分畸形可能在前期产检时未显现,直至孕晚期甚至出生后才逐渐暴露;同时,检查时胎儿的体位至关重要,若处于俯卧位、手部遮挡面部等姿势,会导致面部结构无法清晰显示,直接影响诊断准确性。此外,羊水过少会降低成像清晰度,母体腹壁过厚会削弱超声穿透性,这些客观因素都可能导致漏诊。还有部分特殊类型的畸形,如微小唇裂、黏膜下裂等,因无明显的结构中断,即使是经验丰富的医生也可能遗漏;罕见情况下,胎儿面部血管瘤、水肿等临时性异常,还可能被误判为畸形,而真正的唇腭裂却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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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客观的医学局限,人为因素与告知义务的履行程度也可能成为纠纷的导火索。虽然多数医院会在产检前签订知情同意书,告知检查局限性,但如果医生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对影像结果解读失误,或未充分向孕妇说明风险(如未告知“软腭裂检出难度高”等具体情况),仍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错。专家强调,产检的核心价值是“筛查高风险畸形、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而非“保证胎儿绝对健康”,但这并不意味着医疗机构可以免责——规范操作流程、采用精准的检查方法、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对检查结果进行多重审核,都是医院必须承担的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看,此类纠纷的处理有明确的依据可遵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需提交就诊记录、损害证据;若无法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及诊疗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法院应予准许。具体到产检漏诊纠纷中,核心在于判断医院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诊疗义务:若医院已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充分告知风险,且漏诊是因不可克服的技术局限导致,通常不承担主要责任;若存在操作失误、检查方法不当、未履行告知义务等过错,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胡女士事件中,《产前超声检查知情同意书》的签订是医院的重要抗辩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责任认定的终结,后续仍需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判断检查过程是否符合规范、漏诊是否属于可避免的过错。
桂林胡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它再次为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一方面,医疗机构需持续提升产检技术水平,推广更精准的检查方法(如常规三切面加特殊切面法),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建立检查结果多重审核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漏诊风险;另一方面,需优化医患沟通与政务服务流程,面对患者诉求时秉持耐心、共情的态度,避免因态度问题激化矛盾。对于孕妇及家庭而言,也应理性认识产检的局限性,选择具备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产检,认真阅读并理解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同时保持规律产检,若对检查结果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医生。
更长远来看,这起事件也凸显了完善相关保障体系的紧迫性。一方面,需进一步细化产前检查的诊疗规范与责任认定标准,明确技术局限与医疗过错的边界,为纠纷处理提供更清晰的依据;另一方面,应建立针对出生缺陷患儿的多元化救助机制,整合医疗资源、提供专项补贴,减轻患病家庭的治疗负担。唯有从技术提升、责任规范、保障完善三个维度发力,才能既客观看待医学的局限性,又充分保障母婴权益,让产检真正成为守护生命健康的“安全网”,而非医患矛盾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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