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通灵”变更为“*ST金灵”,金通灵财务造假案余波未平,华西证券连带责任再悬顶
《中国科技投资》龙秋月
2025年12月31日,金通灵(300091.SZ)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公司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先行判决结果,需向4.3万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共计7.75亿元,并承担相关费用。
目前,南京中院针对金通灵作出了先行判决,并对其他25名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并另行制作裁判文书。作为金通灵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承销商,华西证券(002926.SZ)被列为该起诉讼的25名共同被告之一。
此前,华西证券已因金通灵财务造假案,被暂停保荐资格六个月,两名保荐代表人被禁业两年。在刚刚出炉的中国证券业协会2025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中,华西证券仍为C类券商。金通灵案件的司法程序仍未完结,华西证券面临的赔偿压力暂无定论。
先行判决结果落地
《民事判决书》显示,鉴于金通灵因案涉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事实已经查清,根据“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之规定,南京中院对原告要求金通灵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部分诉讼请求以及承担律师费的主张予以支持。判决结果包括:金通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4.3万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共计7.75亿元等。
回溯2024年1月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持续六年的系统性财务造假行为,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提前确认收入、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相应年度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监管部门对金通灵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时任董事长季伟、财务总监袁学礼等四名高管分别处以6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达570万元。2025年9月,金通灵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800万元,六名相关责任人获刑,形成行政与刑事的双重追责闭环。
财务造假的负面影响持续发酵。2024年,金通灵归母净利润亏损13.14亿元,经营与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最终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触发破产重整。2025年12月31日,金通灵收到南京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属于退市风险警示触发情形,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5日停牌一天后,1月6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通灵”变更为“*ST金灵”。实际上,其未来能否通过重整摆脱困境仍存变数。
华西证券连带责任边界几何
此前,光大证券、国海证券、东吴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已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在涉事券商中,华西证券是唯一一家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六个月的券商。华西证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提及到,南京中院此次判决仅针对金通灵作出先行判决,对包括华西证券在内的其他25名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诉求仍在继续审理中。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本案涉及公司的判决,因此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具体来看,华西证券因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中的执业违规,已受到监管部门的多重处罚。2024年4月28日,江苏证监局认定其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暂停其保荐业务资格六个月(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2024年5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作出纪律处分,对华西证券给予公开谴责,并处六个月内不接受其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2024年5月14日至11月13日)。相关责任人员也未能幸免,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刘静芳、张然被给予两年内市场禁入,期间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同时被公开谴责;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郑义、陈庆龄被通报批评,所有处罚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25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中,华西证券被评为C类券商。事实上,该券商在2023-2024年度的同类评价中,始终处于C类梯队。
监管处罚对华西证券投行业务的冲击已持续显现,收入数据的下滑尤为直观。年报数据显示,华西证券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在2019-2021年期间均保持在4亿元以上,2022年、2023年降至2亿元左右;2024年受保荐资格暂停影响,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进一步降至1.32亿元,同比下降28.44%;2025年前三季度缩水至0.56亿元,同比降幅扩大至39.11%。华西证券在2025年半年报中提及,报告期内未完成IPO、再融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新三板推荐挂牌等股权融资项目。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推进“全链条追责”,通过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的立体化治理体系,倒逼中介机构强化合规意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28项自律举措的落地,更是从制度层面推动中介机构从“通道型”向“价值发现型”转型,强化尽职调查、持续督导等核心环节的合规管控。后续,南京中院对华西证券等25名被告的判决进展、金通灵的重整方案以及华西证券投行业务的修复成效,将持续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作者梳理近年来资本市场多起财务造假案的处置结果发现,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追究力度持续加码,连带赔偿已成为常态,不同案例中的责任划分也为金通灵案提供了重要参照。
例如,2026年1月,在广道数字案中,五矿证券出资2.1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赔付适格投资者因上市公司信披违法违规导致的投资损失。2025年8月,在龙力生物财务造假案中,国联证券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需在5%的责任比例范围内,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5年7月,康尼机电在《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中提及,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就公司需承担的赔偿损失及案件受理费,其他被告国泰海通、苏亚金诚、东洲评估、嘉源律所、陈颖奇、高文明分别在50%、40%、15%、2%、2%、2%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