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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号)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对口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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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招生对象: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五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六条 学历证书颁发标准及名称: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医药类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地处岐黄文化发源地,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实训楼、图书馆、体育场及学生公寓等完备的教学与生活设施,学校设有医学技术学院、药学院、康养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体育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基础部、中专部等12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涵盖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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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相关政策与规定,研究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承办对口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与规定的落实执行,依法维护广大考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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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我校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审批管理制度,对口招生专业计划履行校办公会研究决策程序后,按规定呈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结果为准,学校将通过招生简章、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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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严格执行教育部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规定,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将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官网及我校网站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一)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为依据,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同专业类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二)加分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政策执行。
(三)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及听力不合格考生。
第十二条 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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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考生被录取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载明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享受与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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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专业以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医康复技术、中药学、中药制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营养、眼视光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食品贮运与营销,以上15个专业学费14500元/生·年。
(二)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药物制剂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卫生保健、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以上10个专业学费14000元/生·年。
(三)药学、护理、护理(母婴护理方向)、护理(口腔护理方向)、护理(社区护理方向)、护理(康复护理方向)、护理(ICU护理方向)、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心肺康复方向)、康复治疗技术(盆底康复方向),以上11个专业学费13000元/生·年。
(四)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以上7个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
(五)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六)教材费按照学年预收(教材预收费1000元/生·年),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
(一)学费减免政策
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免学费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品学兼优、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分为3个档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20000元/生·年。
6.基层就业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
(三)校内资助政策
1.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2.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具体资助办法按《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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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3号
邮编:452385
联系电话:
0371-69256666/61039999
邮箱:zsjyc@zzyyzy.edu.cn
网址:https://www.zzyyzy.edu.cn
官方QQ群:118379987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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