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半孩子母亲深夜跳河自杀,家属把酒友和出租车司机告上法庭,法院却判一分不赔。这事在网上炸开了锅,有人说死者为大该赔,有人说成年人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到底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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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宁夏中卫市。2025年5月7日下午,邵某先是约朋友姚某吃米线,接着转场酒吧喝酒。两人喝了几瓶啤酒后,嫌音响不好又换地方继续喝。后来邵某叫来姐夫康某,康某又叫了朋友冯某。晚上9点多,邵某独自离开酒吧。康某打电话得知她在桥上,专门打车把她送回小区。监控显示,22点40分康某亲眼看着邵某走进小区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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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谁知半小时后邵某又打车回到桥上。23点27分,她从大桥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32岁的生命。留下两岁半的孩子和悲痛欲绝的家人。家属认为当晚一起喝酒的人和出租车司机都有责任,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索赔14万。
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康某已经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把邵某送到小区并确认她进入。邵某丈夫明知妻子醉酒到家却没出门接,后来邵某再次外出跳桥,这超出常人预料。法院特别指出,没有证据证明喝酒、聊天或出租车司机的行为与邵某自杀有因果关系。最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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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让很多网友不淡定了。有人说“人都死了总得有人负责”,也有人说“成年人喝酒自己没数吗”。就像“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喝酒是你情我愿的事,出了事全怪别人确实说不过去。
类似案件近年来不少见。2019年北京就有一起,男子酒后猝死,家属起诉同饮者获赔72万。2022年郑州某案,女子醉酒后坠楼,酒友赔偿15万。但这次宁夏法院的判决明显不同,关键在于两点:一是邵某曾被安全送回家;二是她的死亡是主动跳河导致,非饮酒直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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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共同饮酒者确实有“合理注意义务”,包括劝阻过量饮酒、护送醉酒者等。但这义务不是无限的。像本案中,酒友把邵某送到小区并确认她进入,已经尽到责任。之后发生的事,确实难以预见和防范。
家属还告了出租车司机,认为他违规停车、放任危险。但法院查明,司机只是按乘客要求送到目的地,没有违规停车。邵某作为成年人,明确表示要去桥上“喝酒唱歌”,司机很难判断她是要自杀。如果这样也要担责,以后出租车还敢拉喝多的客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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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出租车司机遇到醉酒乘客确实头疼。拒载可能被投诉,拉了又怕出事。有些城市推出“醉酒乘客护送服务”,但普及度不高。这起案件给行业提了个醒:遇到明显醉酒乘客,最好联系其家人或报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这起悲剧最让人唏嘘的是,邵某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为什么选择轻生?是和丈夫吵架了,还是生活压力太大?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但一个基本事实是:她跳河时神志清醒,是自己做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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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能因为同情死者就让无辜者买单。成年人喝酒要知道自己的量,更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每次出事都让酒友赔钱,以后谁还敢和人喝酒?社会交往岂不是要处处设防?
这起案件判决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法律保护合法权益,但不鼓励“谁死谁有理”的思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这才是健康的社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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