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男子刘某支付200元享受按摩服务,7个月后竟被警方以嫖娼为由处以13日行政拘留及5000元罚款。刘某坚称自己是正规消费,还以处罚超期为由起诉警方,最终却败诉。本文结合裁判文书网的案件细节,拆解嫖娼认定、追诉期计算等法律关键点,揭晓法院判决背后的逻辑。
一、200元按摩引风波,7个月后男子因嫖娼被抓罚
2023年7月的一个傍晚,山东聊城的刘某听说附近开了家按摩店,闲来无事便前去体验。他当场支付200元费用后享受了一次按摩,之后便再没光顾过这家店。
本以为这事就此翻篇,谁料2024年4月,警方突然找上门,直接认定刘某涉嫌嫖娼,对其作出13日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刘某当场懵了,反复辩解自己做的是正规按摩,压根没干违法勾当。可无论他如何争辩,警方都未更改处罚决定。拘留期满后,刘某越想越憋屈,一纸诉状将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他的理由有两点:一是自己根本没嫖娼,200元就是正常按摩费;二是即便存在违法行为,从按摩到被处罚已过去7个月,远超法律规定的6个月追诉期,警方的处罚毫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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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警方举证锁定嫖娼事实,男子辩解前后矛盾难采信
面对刘某的起诉,警方拿出了关键证据——按摩店女子范某的讯问笔录。
警方于2024年1月抓获范某,范某交代,店里的按摩收费分不同档次,38元、58元、98元的转账对应正规按摩服务,而200元、400元、600元的转账,均是卖淫所得。
除了这份笔录,警方还提交了刘某的支付交易明细,以及他的现场指认照片。这些证据环环相扣,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反观刘某,他的说法却前后矛盾。他先是声称,按摩费原本是138元,因看范某丈夫生病、家里有孩子处境可怜,才好心多付到200元;但他此前在警方询问时,却明确表示“按摩费用就是200元”。这种自相矛盾的辩解,没有任何证据支撑,自然难以被采信。
三、法律分析:嫖娼追诉期咋算?认定标准是什么?
不少人跟刘某一样,认为时隔7个月才处罚,早就过了追诉期,警方不该再追责。但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事的算法并非如此。
1. 嫖娼的追诉期到底如何计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这里的核心是**“公安机关发现违法线索的时间”**,而非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本案中,警方在2023年12月29日就已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距离刘某2023年7月的嫖娼行为还不到6个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未超过追诉期。
2. 凭什么认定200元消费就是嫖娼?
认定嫖娼并非仅凭单一证据,而是要依靠完整的证据链。本案中,范某的笔录明确划分了正规按摩与卖淫的收费档位,200元属于卖淫对应的金额;再加上刘某的转账记录、现场指认照片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形成强有力的证明,认定其嫖娼的违法事实成立。
3. 嫖娼的处罚标准有明确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警方对刘某处以13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完全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并无任何违规之处。
结论:嫖娼别存侥幸,证据链完整难逃追责
这场官司最终以刘某败诉告终,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千万别觉得违法行为过了一阵子没被发现,就可以高枕无忧,只要公安机关在6个月追诉期内掌握了确凿线索,照样能依法追责。
也有不少网友讨论,仅凭转账金额和口供认定嫖娼,是不是过于草率?但从法律层面而言,单一证据确实不能定案,可当笔录、转账记录、指认照片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时,就具备了充分的证明力。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本案中法院的判决合理吗?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怎样的辩解才能被法院采信?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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