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都离了,还要我按月打钱养到博士?”——昨晚,一位上海爸爸在群里甩出这句牢骚,两分钟被怼了200条。大家都在转那份把抚养费拆成“国际学校+私教+夏校+心理创伤治疗”的离婚协议模板,据说最早用它的夫妻,孩子现在在新加坡读博,账户里还躺着爸妈当年按收入30%自动划进来的教育储备金。我看完只有一个念头:原来离婚也能写成商业计划书,孩子才是唯一稳赚的项目。
先别急着骂精致利己。把抚养费精确到“孩子同学前20%平均花费”,听着冷血,其实是把模糊的情分换成可执行的债务。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可90%的协议只写一句“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至18周岁”,18岁以后呢?学费猛涨呢?抑郁了要长期心理咨询呢?一句“看着给”等于把风险全推给孩子。那份模板最狠的是把“情势变更”写进条款:抚养费每年跟着双方收入里涨得更高的那个走,不得低于私校学费涨幅;一方年收入超过社平工资3倍,超出部分30%直接打进孩子独立账户,法院监管,赖不掉。说白了,让收入高的那方再也逃不了“越有钱越要多掏”的紧箍咒。
更戳痛点的是年限。法律默认18岁截止,可现实里18岁才刚上大一。模板直接写到“全日制本科结束,若读研、出国或出现心理创伤,自动延期至学业结束或医生宣布康复”,把大学学费、心理咨询费一并锁进合同。有人担心“孩子赖在学校不想毕业怎么办”——条款里留了个活扣:必须提供每学期注册证明和成绩单,成绩不合格或休学超一年,才终止。既防躺平,也防父母甩锅。
最怕的是“钱给了,人消失”。模板把支付通道直接接进法院指定监管账户,每月固定日自动代扣,逾期按5‰日息滚违约金,连续三个月断供,探视权优先申请权自动降级,想再看孩子得排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后面。法律上不能剥夺探望权,但可以把顺序往后挪,让你“能见却约不到”,社死比罚金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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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还有那条看似鸡娃的“教育决策权”:转学、留学、重大医疗必须双方书面一致,一方偷偷带孩子跑路就算违约,违约金10万起。别笑,真有人离婚后连夜把孩子送回老家,就为了不让对方见。现在得先掂掂钱包敢不敢动。
看完我只想说:离婚协议不再是“一别两宽”,而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份商业保险合同。把情分撕成条款确实难看,可比起那些因为抚养费在法院门口撕打十几年的前任,我宁愿父母在谈判桌上就把账算清楚。孩子不需要父母相爱,只需要确定自己不会被放弃。最渣的不是离婚,而是打着“感情”旗号让孩子承担所有不确定性。
别让“他毕竟是你爸/妈”变成绑架孩子的最后一根绳。能写进合同的,就别留给孩子去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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