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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药品抽检5批次不合格 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公司上黑榜
根据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公告,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该局于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共抽检药品604批次,经检验发现,有5批次药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信息已通过附件公布。对于这些不合格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法对相关单位立案查处;对于标示为外省企业生产的药品,也已通报相应省级药品监管部门。
根据公告附件,此次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具体信息如下:
辅酶Q10注射液(标示生产企业: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09250201、09241205),被抽样单位为生产企业自身。不合格项目为“性状、可见异物”。
石菖蒲(标示生产企业:河北百合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号:8250506101),被抽样单位为辽宁和合益康医药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红花(标示生产企业:河北国赞堂药业有限公司,批号:022250101),被抽样单位为辽宁荣泰药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涉及“性状、杂质、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羟基红花黄色素A”。
土鳖虫(标示生产企业: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2410836103),被抽样单位为沈阳广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
药品监督抽检是保障药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手段。辽宁省药监局表示,将持续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医疗机构,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药品信息,如发现问题药品或疑似药品质量问题,可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公众可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了解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动态。
来源 | 315诚搜网
素材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核 | 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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