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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德金罚决字〔2025〕29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德州市陵城区支行和一相关责任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双罚”。其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德州市陵城区支行被罚款35万元,赵德清(时任农发行陵城区支行行长)被警告。
记者梳理发现,2025年全年,算上此次被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山东省内共有四家支行因为违法违规被处罚。
2025年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农发行莒县支行因为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时任农发行莒县支行行长胡顺波被警告。
2025年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金罚决字〔2025〕3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邑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25万元。同时,冯锡朋(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邑县支行行长)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2025年6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聊金罚决字〔2025〕11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阿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同时,闫晓鹏(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阿县支行高级行政副经理)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
记者梳理发现,自2023年以来,农发行在山东省内的9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被监管处罚。其余5家如下:
2024年5月21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市分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淄博市分局没收违法所得约1.59万元,并处75万元罚款。
2024年6月3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阴县支行因为项目贷款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罚款35万元。
2024年6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4〕26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河县支行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4〕27号)显示,高兰鹏,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河县支行行长,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河县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2024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枣庄分行因为违反规定办理结汇,被罚没49.64万元。
2023年1月,原银保监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微山县支行因向非农企业发放农业小企业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
另据不完全统计,刚刚过去的2025年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累计被罚3836.94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金额的罚单14张。2025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直接对农发行总行开出1020万元的巨额罚单,这一金额创下农发行当年年内单笔处罚的最高纪录,处罚理由直指其核心业务违规,包括“信贷资金投向不合规、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多项问题。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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