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8日电 “游客被非营运车辆司机诱导至海鲜店消费1930元”事件迎来最新进展,涉事海鲜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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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截图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月8日发布情况续报称,关于网民反映在三亚市旅游时遭遇“非营运车辆司机诱导消费”一事,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全力调查,经核对消费清单、查询监控,询问商家、消费者和司机。现将有关情况续报如下。
经核实,2026年1月2日21时许,石某驾车(琼BD11**)途经三亚某滨海酒店,见当事人一行4人在店外等车,便主动上前揽客,后运载至天涯区友谊街渔多多饭店进行消费。
经查,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情况属实,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拟对石某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海鲜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据媒体此前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与家人在三亚旅游时,被非运营车辆拉到海鲜店吃饭,4道海鲜与2个椰子共消费1930元。点菜时,服务员强调“整个三亚都是这个价格”。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线人员告诉媒体,三亚市正在对海鲜消费领域宰客行为进行整治,消费者遭遇宰客后可进行投诉,相应辖区的分局执法人员会第一时间处理。
1月7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已联合交通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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