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建立江西省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建立更加精准、科学、规范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与该省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差异化拨款的总体原则与目标。《通知》以需求为导向,结合专业培养成本、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和财力可能,系统设计差异化拨款制度,保障职业教育投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确定专业大类系数,体现培养成本差异。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在现行生均拨款基准标准(全日制高职学生每年12000元)基础上,将19个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分为四档,分别设定差异化系数(0.9、1、1.05、1.1),体现不同专业大类的培养成本差异。
职业教育专业大类系数具体如下:
一档:新闻传播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教育类、语言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系数为0.9;
二档: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除表演艺术类),系数为1;
三档: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轻工纺织大类、医药卫生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体育类)、文化艺术大类(表演艺术类),系数为1.05;
四档: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系数为1.1。
(三)实行差异化上下浮动,引导聚焦特色发展。对学校确定的主干专业大类,如生均拨款低于基准标准,可高套一档执行;对非主干专业大类,系数相应降低0.05,引导学校集中资源办出特色。
(四)增设办学层次系数,鼓励提升培养层次。对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高职本科学生,分别设置1.1、1.3和1.1的办学层次系数,支持学校办优办强。
(五)安排服务产业经费,强化专业与产业对接。对服务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且紧缺程度高的专业,安排服务产业发展经费,引导学校优化专业设置。
(六)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为平稳推进改革,对《通知》出台前已在校学生仍按原标准托底,新生则按新标准执行,确保政策过渡平稳有序。
(七)设置绩效调节系数,强化绩效导向。每年根据学校考核、毕业生就业、产教融合、资金使用等情况,设置绩效调节系数,对生均拨款进行调节,体现奖优罚劣的绩效导向。
根据工作要求,各设区市需在2026年底前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不得晚于2027年实施,并确保总体投入水平不降低。规范基础数据,提高办学质量。要求各校规范学籍和数据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设置,提升培养质量。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各校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有关会计准则及财务制度,加强财会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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