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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法公开不是恩赐,是义务;不是选择题,是必答题。条件不成熟,基层有压力,网暴太可怕,所有这些,都不能成为开倒车的理由。
从裁判文书网上打开一份裁判文书,审判员一栏里竟然写着"XXX",这种近乎魔幻的场景,最近成了中国司法公开领域的真实插曲。约两万份文书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名字被统一替换为这三个字母,甚至连案号也未能幸免。杭州中院的文书显示为"(2024)浙01民终XXX号",北京金融法院的更是简化为"(XXXX)京XX民终XX号"。这些看似技术处理的细节,在舆论场激起层层涟漪,也折射出司法公开前行中的复杂心绪。
面对南都记者的追问,有法官猜测是上传人员的"理解偏差"。这个说法谨慎而克制。最高法去年以来确实多次强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要求对自然人姓名"能隐则隐",但从未提及要隐去审判人员的姓名。从逻辑上讲,案号作为法律文书的唯一标识,既非个人信息,也无需隐私保护,模糊处理更找不到政策依据。执行层面的"偏差"如此集中地出现在近两年以及特定区域,难免让人怀疑,这背后是否隐藏着某种系统性焦虑?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朋友说他理解基层法官的担忧。在社交媒体时代,一份判决可能在几小时内被拆解、传播、放大,个案争议演变为职业风险并非危言耸听。这种压力既来自专业评判,也来自情绪化的网络围攻。当"口罩法庭"成为某些地方的常态,当法官的真实面容从庭审直播中消失,姓名的隐去似乎成了一种顺理成章的延伸——既然脸可以遮,名字为什么不能藏?
这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源于真实的不安。人民法院报2016年的一篇文章曾坦承,裁判文书上网确实给地方法院和法官带来了工作与心理上的双重压力。个别文书中的"低级错误"被网民指出后,经网络发酵,给法院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让一些地方领导灰头土脸。这份坦诚道出了一个朴素道理,监督是必要的,而监督的方式与环境,也确实影响着被监督者的心理状态。
只是,当保护法官的初衷,演化为对公众知情权的限制,我们或许需要停下来,重新审视这个平衡的支点。司法公开从来不是单向的付出,而是职业尊严与社会信任的双向奔赴。一位从业二十多年的老法官曾对我说,他至今仍珍藏着自己早年的判决书,那些泛黄的纸张记录着他对法律的敬畏与热爱。他说,好的法官会把每一份文书当作自己的作品,字里行间都是心血。这份职业自豪感,恰恰建立在"接受检验"的勇气之上。
裁判文书网走过的十二年,本身即是这种勇气的见证。2013年上线时,它承载着前所未有的期许——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库,1.6亿份文书组成的法治长河,记录着转型期中国法治的每一个细微脉动。2023年江苏徐州丰县事件中,正是这个网站让网民找到了多起被拐妇女离婚诉讼被驳回的判决,将基层司法的问题暴露于阳光之下。那些时刻,文书网是社会良知的放大镜,是公民监督的直通车。
然而,数据的变化记录着曲线的起伏。文书上网量在2020年达到2338万份峰值后逐年回落,2021年下降29%,2022年再降46%,2023年降幅达64%。2023年底,仅供内部使用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消息传出,引发"司法公开倒退"的担忧。尽管最高法迅速澄清,从未叫停文书上网,2024年文书数量也确实回升至969万份,但"XXX"的出现,似乎又在说明,数量之外,质量与诚意同样值得关注。
隐去姓名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都在客观上消解了司法公开的意义。案号是文书的"身份证",法官姓名是责任的"落地签"。当二者都成谜语,公众无法精准溯源,监督也就成了无的之矢。一位年轻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写道:"如果判决公正,为什么要隐去姓名和案号?"这条简单的问题,获得了数万点赞。它不是质疑,而是期待——期待司法有足够的底气,直面检视的目光。
或许,我们需要对基层法官的处境抱有一点同情的理解。他们处在矛盾化解的第一线,面对的是最复杂的现实,承受的是最直接的压力。在案件量激增与舆论环境变化的双重挤压下,那份"每份文书都是作品"的从容,或许正在变成"别出错就好"的谨慎。这种心态变化,与其说是职业信仰的衰退,不如说是系统性压力的投射。当整个评价体系从"质量优先"滑向"安全优先",当"不出事"成为隐性指挥棒,个体的选择空间其实相当有限。
更值得思考的是,司法公开如何既能保护监督的有效性,又能给予司法人员应有的职业保障。网暴之恶,无需赘言,但因此关闭监督的窗口,无异于因噎废食。或许,真正的解决之道不在于让法官的姓名从判决书上消失,而在于建立更理性的舆论环境,更完善的职业保护机制,以及更科学的审判权运行体系。让法官敢于署名,前提是让署名者不必为合理裁判承担超出职业范畴的风险。
"多地裁判文书隐去法官姓名和案号"成为热搜的这几天,我看到了许多法律人的转发与评论。有人惋惜,有人困惑,也有人呼吁理性讨论。这种多元的声音本身,恰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图景。相比简单的批判,我们更需要建设性的对话,更需要建设性的思考:如何在保护个人信息与维护司法透明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保障法官职业安全与满足公众知情权之间划定边界?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不应是简单的二选一。
最高法前院长周强曾说,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句话在今天依然振聋发聩。从"四个转变"到"全部公开",从主动拥抱监督到某些地方的选择性收缩,这条曲线提醒着我们,制度建设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坦途,而是在理想与现实的张力中,不断校准、反复平衡的过程。
"XXX"事件或许很快会得到纠正,就像2023年的"烂尾"风波一样。但这种摇摆本身,消耗着司法公信力的存量。公众的信任如同一杯纯净水,每一次透明度的波动,都会让它泛起涟漪。真正稳固的制度,不应总在舆论关注后才匆忙纠偏,而应在日常运行中就坚守原则。这需要自上而下的政策定力,也需要自下而上的职业自觉,更需要整个社会对司法监督的理性认知。
让法官的姓名回到文书上,让案号恢复它应有的清晰度,这不仅是为了满足公众的好奇,更是为了守护那份"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法治初心。当每一位法官都能坦然地在自己的判决书上署名,当每一份判决都能坦然地接受全社会的检视,司法权威才能真正建立起来。这条路或许还有波折,但方向不应改变。毕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审判者的署名,是责任最直接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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