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城市年轻人买房,大多要靠父母掏毕生积蓄支持。但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可不是小事——《民法典》早就明确“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不少家庭因为没选对署名方式,最后闹得亲情有隔阂,甚至财产受损失。今天就把最容易踩的3个坑说透,都是2026年最新的法律实践案例总结,看完少走弯路。
坑一:只写子女配偶名字,没签任何协议
这种情况看着是“拉近关系”,实则风险最高。法律上默认,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若没明确约定赠与对象,就视为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与。要是没签书面协议,一旦两人感情出问题,房产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上海的陈阿姨就差点吃了这亏,去年给儿子儿媳买房,想着讨好儿媳,直接把房产证写了儿媳名字,没留任何凭证。后来小两口闹矛盾要分开,儿媳说房子是自己的,陈阿姨急得团团转。好在最后找到银行转账记录,又补了赠与协议公证,明确出资只针对儿子,才没让养老钱打了水漂。
关键提醒:不管多信任,只要父母出资,就别只写子女配偶名字。真要这么操作,必须签《单方赠与协议》并公证,写明“仅赠与子女一方”,同时保留好所有转账、付款凭证,转账时建议备注“仅赠与XX(子女姓名)购房专用”。
坑二:写子女名字,却没明确“个人赠与”
很多父母觉得“房子给孩子,写他名字天经地义”,但没考虑到子女婚后的财产认定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只有明确约定赠与子女个人的房产,才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没明确约定的,婚后买的房就算只写一个人名字,也可能被分割。
杭州的张先生,2025年给刚结婚的儿子全款买房,只写了儿子名字,没签赠与协议。今年儿子小两口闹矛盾,儿媳主张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好在张先生找到当时的购房合同、付款记录,还有和儿子的聊天记录,证明是专门赠与儿子个人的,法院才认定房产为儿子个人财产,避免了损失。
关键提醒: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哪怕只写自己子女名字,也要补一份《赠与协议》,明确“该房产仅赠与子女XXX个人,与配偶无关”,最好去公证处公证,建议由专业律师起草协议,公证后法律效力更强,这样才万无一失。
坑三:父母出资,却写“父母+子女+配偶”三方名字
有些家庭为了“一碗水端平”,会把三方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觉得这样皆大欢喜。但这种署名方式,会让房产变成家庭共有财产,后续不管是卖房、过户,还是遇到继承、债务问题,都会特别麻烦。
深圳的刘先生夫妇,2026年初给儿子买房,出了80%首付,房产证写了自己、儿子和儿媳三个人的名字。后来刘先生想卖掉房子换养老房,却发现必须儿媳签字同意,而儿媳因为和儿子有矛盾,坚决不配合,房子卖不了,养老计划也落了空。
关键提醒: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父母出资买房,别轻易加子女配偶的名字。如果确实想加,要提前在房产证上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比如父母占60%、子女占40%,同时签好协议,约定后续处置房产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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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父母出资买房,核心是要“产权清晰、约定明确”。不管选哪种署名方式,都要做好两件事:一是保留所有出资凭证,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发票;二是签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以及房产归属。亲情固然重要,但提前把规则说清楚,才能避免后续纠纷,既保护父母的养老钱,也维护子女的家庭和睦。
以上内容为法律实践总结,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可咨询当地公证处或专业律师
你身边有没有父母出资买房署名闹矛盾的情况?如果是你,会选择把房产证写成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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