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2025年,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砥砺奋进、笃行不怠,在化妆品监管领域积极作为: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提出24条改革举措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部署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强化对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从研发到终端消费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在筑牢安全防线的同时,有力助推产业蓬勃发展。
今天,我们梳理出2025年度化妆品监管十大关键词(按时间顺序排列),回顾总结这一年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变化。
1.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2025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要求,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坚决落实《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涉企检查,通过制定并公开“年度检查计划”、推行“联合检查”或“综合查一次”、实施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监管、应用智慧监管等方式,提升化妆品检查效能,实现精准高效监管。
点评: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在化妆品检查领域,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根据企业和产品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次,鼓励协同检查、合并检查,最大程度减少重复检查,通过一系列举措切实确保涉企行政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为企业营造了更为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同时,规范检查也能让企业将更多资源投入产品创新研发及生产经营等核心环节,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升市场竞争力,进而推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2.支持原料创新发展
2025年2月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围绕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推进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加强新原料创新服务和应用转化等方面提出9条举措,进一步鼓励化妆品原料创新,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定》发布以来,为落实有关要求,国家药监局出台多项配套技术文件,并建立服务指导机制,推动新原料注册备案数量加速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有171个新原料完成注册备案,同比增长87.9%。
点评:原料是化妆品创新的源头。当前,我国化妆品市场已突破万亿元规模,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和品质的需求不断升级。在此背景下,化妆品企业要注重做好原料的创新研发和质量控制。加大基础研究有助于从源头提升化妆品原料的质量和技术水平,是化妆品原料创新的驱动力。《规定》明确鼓励加强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安全评估、功效评价等方面研究,特别是对动物试验替代方法技术的研究,从而强化原料相关基础研究,提升原料研发质量。《规定》及配套技术文件的发布实施,全面优化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管理工作,同时为我国化妆品原料质量和研发水平的持续提升明确了实现路径,既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又释放市场创新活力,为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推进央地审评协同
2025年2月27日至28日,2025年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湖南长沙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开展特殊化妆品注册审评协同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广东省药监局顺利通过现场评估,获国家药监局同意开展特殊化妆品注册审评协同试点工作。
点评:近年来,国家药监局持续推进化妆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自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化妆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驶入“快车道”:特殊化妆品延续注册申请由“外审”改为“内审”,并采取承诺制审批;普通化妆品简化备案管理程序;新原料管理方式由单一审批制改为注册备案并行……这些改革措施提升了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审评审批效率,加快了新产品上市步伐,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消费者需求日益个性化、多样化,这就要求化妆品行业持续加快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同时也对监管部门的审评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当下,通过建立央地审评协同机制,让产业较为发达、监管资源相对充足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协助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开展技术审评工作,整合技术资源,拓展服务触角;同时,支持试点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属地化妆品及新原料企业开展前置咨询、沟通交流、跟踪指导等工作,将有效提高化妆品审评工作质效,提升便企利企服务效能。
4.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2025年3月27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委会2025年第一次主任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查通过了8个化妆品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和2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听取了监测期满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工作思路的汇报;同年,7月28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委会2025年第二次主任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查通过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和4个化妆品标准;11月26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委会2025年第三次主任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查通过了33个化妆品标准及技术指南。
点评:标准是引领技术变革、推动产品品质跃升、促进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化妆品原料种类繁杂、产品类型多样,做好化妆品标准化工作至关重要。2024年5月,国家药监局正式成立化妆品标委会,致力进一步做好化妆品(含牙膏)标准制修订工作。一年多来,标委会加强统筹谋划,找准制约化妆品安全与功效的关键因素,科学合理设置技术项目和指标,并分类分步推进实施,化妆品标准化工作步伐显著加快。截至2025年底,化妆品标委会组织实施国家药监局2024年及2025年确定的共88项标准立项计划,通过制修订一系列涵盖基础通用、安全与功效评价等领域的标准,稳步推进标准体系重塑和标准制定工作。在化妆品标委会及有关各方的积极推动下,化妆品标准化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5.加强网络经营监管
2025年4月10日,化妆品网络经营合规治理工作报告会在京召开。会上,国家药监局相关直属单位通报了化妆品网络监测、涉网化妆品投诉举报及舆情监测等情况,10家化妆品网络经营安全风险共治联盟成员介绍了化妆品网络经营合规治理工作情况。会议充分肯定合规治理工作成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工作任务。
点评: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更迭演变,网络已成为化妆品经营的主流渠道。管好网络经营就抓住了化妆品经营监管的关键点。近年来,国家和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动态跟踪监测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化妆品网络经营市场秩序,着力为消费者营造安全舒心的网络购妆环境。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行业合规发展挑战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新兴的私域直播电商、短剧带货,其隐蔽性更强、行为定性更加复杂。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网络经营监管新方法,坚持以网管网,提升监管能力,并不断强化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落实,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推进化妆品网络经营治理质效提升。
6.动态调整原料目录
2025年6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对国家药监局2021年发布的《目录》进行局部修改完善,作为《目录》Ⅰ管理;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满纳入《目录》的,作为《目录》Ⅱ管理。同时,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目录》实行动态更新。
点评《:目录》是支撑我国化妆品监管制度体系运行的基础性文件,其基本作用是规范统一化妆品原料命名,并为化妆品新原料的判断提供参考。由于化妆品原料复杂多样,且随着科学研究进展和行业发展,对原料的认识也会发生改变,《目录》Ⅰ收录的原料信息难免存在个别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尤为必要。可以说,建立运行《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是我国化妆品原料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里程碑举措,将带动化妆品原料整体的规范管理和深入研究。值得关注的是,相较于《目录》Ⅰ,《目录》Ⅱ收载的原料信息更加丰富,增加了CAS号、原料分子式、使用目的、安全使用量等项目。这种“一分为二”的划分方式,更符合化妆品原料管理工作的历史基础和发展现状,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有利于支持化妆品原料的创新发展和规范使用。
7.探索个性化服务
2025年9月17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通知,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参与试点的化妆品备案人或者经境外备案人授权的境内责任人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现场自行开展两种及以上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等服务,试点期限为2年;参与试点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选取社会信用良好、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技术储备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
点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对多元消费追求的转变,个性化产品和服务愈发受到青睐。与常规产品和服务相比,个性化产品和服务不仅能给消费者带来额外的表达价值和情绪价值,还能创造客观的附加经济价值。然而,化妆品作为直接接触人体且长期使用的产品,其质量安全必须受到严格监管。同时,为了维护公平有序的行业环境和竞争秩序,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监管部门对化妆品个性化服务也必须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各类违规行为。由此可见,对于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监管部门要寻求保安全与促创新的平衡,实施宽松有度、弹性灵活的监管制度,在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为行业留出充足的创新发展空间,推动化妆品行业不断推陈出新,满足公众对美好生活、品质体验的需求。
8.部署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2025年10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含牙膏)中文标签。试点工作为期3年。《通知》要求,参与试点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实际,明确试点期间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遴选确认试点企业,稳步推进本辖区试点工作。
点评:化妆品标签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重要信息载体,同时也是化妆品监管的重要内容。与传统纸质标签相比,电子标签不仅可以节省印刷费用和时间,还便于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变化及时调整标签内容。与此同时,电子标签也便于消费者根据自身阅读习惯,调整字体显示方式,识读标签内容。化妆品电子标签的探索应用,顺应消费趋势和社会发展方向,对于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满足适老化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相信随着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相关制度安排和规则设计会更加科学合理,为化妆品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
9.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1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高质量发展意见》)。《高质量发展意见》紧扣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主线,明确了到2030年、2035年的改革目标,并提出畅通新功效化妆品注册渠道、支持化妆品原料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加强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等24条改革举措,加快推进我国从“制妆大国”向“制妆强国”的跨越,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在化妆品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点评: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化妆品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稳步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布《高质量发展意见》是继2025年初发布《规定》后,国家药监局又一纲举目张、促进创新的重要举措。《高质量发展意见》针对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链条中的“堵点”和“痛点”,提出了畅通新功效化妆品注册渠道、鼓励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促进化妆品银发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为化妆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构建了系统化路径;同时,着力完善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机制,构建覆盖研、产、销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守牢安全底线。《高质量发展意见》的落地实施将极大鼓舞化妆品行业,推动我国化妆品产业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10.强化生产质量管理
2025年12月12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化妆品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效能与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8年底的行动目标,以及助力企业质量体系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等三方面12条举措。
点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是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行动计划》聚焦制约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对企指导、服务发展、提升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过精准施策,既为当前化妆品行业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法,又为行业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的深入实施,化妆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将全面增强,质量体系运行水平整体提升,行业创新力、竞争力将显著提升,我国化妆品行业将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何淼整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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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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